1、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周前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家长到校按照规定时间探望学生。 三、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定岗定位定责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
2、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10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进行值日巡查等活动。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
3、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 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XX县区色尔古寄宿制小学 第二篇: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XX县区双拱镇中心小学车辆进出校园
4、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小卖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登记,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上级来访车辆分别停在指定停车区域。在校园内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
5、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2018年3月 第三篇:进出校
6、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五、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
7、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安人员及值班教师,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学校兼职保安人员及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第四篇: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大全)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
8、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
9、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分别划定指定停车区域,固定车辆停放位置。校车和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
10、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第五篇:教师车辆进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白湾子学校教师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止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驾机动车辆出入校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2、课间期间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如遇特殊情况例外)。 3、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停放在大门外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教职工驾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驾无牌车、报废车,不无证驾驶。 5、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和财物,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6、一切载货车辆,都要经领导或后勤处批示方可出入校园。 7、为方便教师出行,教师可申请为车辆配备大门遥控器。在车辆进出大门使用遥控开关门时必须确保安全。如因为个人使用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后果由教师个人负责。且教师在调离本单位或不开车等情况不需要大门遥控器时必须将遥控器交回学校保卫处。(领取遥控教师签字: ) 8、 教师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第8页 共8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