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中心党委、纪委按照党章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的手段,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三、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 四、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在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 五、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中心党纪委提出建议,报经中心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廉政谈话前,应确定廉政谈话的类型及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方式和主谈人以及参加谈话人员;根据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廉政谈话的主题及主要内容;提前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廉政谈话,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七、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中心党纪委。 八、
3、进行廉政谈话,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九、中心党纪委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落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 十、要切实加强领导,中心党委将廉政谈话制度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 第二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1)临河回校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管理
4、队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学校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程序 (一)准备工作。廉政谈话之前,学校纪检委员通知主谈人拟定谈话内容,通知谈话对象认真准备,明确时间、地点和谈话要求。 (二)主谈人主持谈话,专人负责记录。 (三)谈话对象汇报。 (四)主谈人提出明确要求。 第四条谈话对象汇报的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三)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民主监
5、督情况。 (四)本人对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五条主谈人谈话的内容。对党员、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工作岗位提出明确要求。第六条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领导负责谈话,谈话可以个别进行,也可以集体进行。 第七条党总支派人参加廉政谈话并负责记录。 第八条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第九条对于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第十条对新任命的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在正式任命文件下达后
6、的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二条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存入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纪检委员牵头,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临河回校2015年3月 第三篇:大坝中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大坝中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管理队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学校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程序 (一)准备工作。廉政谈话之前,学校纪
7、检委员通知主谈人拟定谈话内容,通知谈话对象认真准备,明确时间、地点和谈话要求。 (二)主谈人主持谈话,专人负责记录。 (三)谈话对象汇报。 (四)主谈人提出明确要求。 第四条谈话对象汇报的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三)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民主监督情况。 (四)本人对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五条主谈人谈话的内容。对党员、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工作岗位提出明确要求。 第
8、六条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领导负责谈话,谈话可以个别进行,也可以集体进行。 第七条党总支派人参加廉政谈话并负责记录。 第八条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第九条对于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第十条对新任命的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在正式任命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二条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存入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纪检委员牵头,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
9、执行。 大坝中学2012。.12.05 第四篇: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管理,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是镇党委从全镇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对镇属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管,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通过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前移反腐关口。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 谈话包括任前谈话、任中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是对新提拔任用和调配任用的干部所进行的岗前教育性谈话;任
10、中谈话是对现任干部任职期间内所进行的经常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所进行的劝诫性的谈话。 (一)任前谈话由党委成员负责。重点围绕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政为民;如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勤政;如何自觉接到监督,透明办公;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有关内容进行的谈话。同时要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任中谈话由党委不定期进行。主要与各站所办、服务中心负责人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决定情况;改进、转变工作作风;支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监督及廉政勤政;了解
11、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 求。 (三)诫勉谈话由党委成员和纪检人员随机进行。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在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提出诫勉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告诫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序,警示发展下去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应有的改错态度。对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责成其限期改正;对构成错误事实的,在开展批评的同时,征求其对组织处理的意见。 三、谈话程序 进行谈话前,党组成员应根据谈话对象和内容,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
12、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的要求。 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书等形式,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 主谈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主谈,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参加。 (二)任中谈话由党政正职主谈,或由其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 (三)诫勉谈话,由分管主管领导主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谈话人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 发现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
13、错误。对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问题,由纪检组负责跟踪回访。 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由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存档。 四、谈话要求: (一)谈话要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在诫勉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谈话对象不接受谈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弄虚作假、隐瞒错误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从重处理。 第五篇:2:党员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
14、度塔瓦库勒乡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新上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依据地区纪委谈话制度,结合塔瓦库勒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通过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早提醒、早打招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谈话的对象 村级领导班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新调整的村级领导班子,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三、谈话的内容 (一)被谈话人所在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
15、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被谈话人所在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三)新调整的村级领导班子和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职容易出现哪些问题、以前出过哪些问题、今后要注意的方面。 (四)为政不清廉,以权谋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贪图享乐,虽够不成党纪、政纪处分,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群众反映(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有轻微违纪行为、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六)听取被谈话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七)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廉政谈话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一)谈话由乡纪检委决定,并确定谈话人。 (二)参加廉政谈话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 (三)做好记录。谈话后及时整理廉政谈话情况,并装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不能泛泛而谈,要有侧重点和针对性,直截了当地说明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指出其思想根源。 (二)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介绍情况要开门见山,实事求是。 (三)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调整,如实反映。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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