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8 ,大小:42.53KB ,
资源ID:7067000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6700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asd****19】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docx

1、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所属项目部修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工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公司质量科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工作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

2、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科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监控在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周组织工程例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地现场的施工进度控制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公司质量科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 属各工地进行巡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遗补漏。定期组织各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 三、奖惩 公司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对各项目组进行总结评比,奖

3、优罚劣。 1、本年(月)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该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奖励元,下次工程安排予以优先考虑。 2、本年(月)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500元,分管该工程的施工员300元。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3、年(月)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工程的施工员1000元,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一年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工程的投标。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的;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

4、在5天以内的。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的;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的;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通病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一)土方工程 1、场地积水 防治措施。场地内的填土认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使密实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避免松填;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误差。 2、填方边坡塌方 防治措施。永久性填方的边坡坡度应根据填方高度、土的种类和工程重要性按设计规定放坡;按要求清理基底和做阶梯形接槎;选用符合

5、要求的土料,按填土压实标准进行分层、回填碾压或夯实;在边坡上下部做好排水沟,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二)模板工程 模板安装前,先检查模板的质量,不符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荷载作用要求。同一构件的模板支撑严禁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工艺)材料支撑。模板支撑立杆底部必须加设垫木。 1、梁模板 通病现象。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及下挠、梁侧模涨模、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 防治措施: 支模时应遵守边模包底模的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下料尺寸一般应略为缩短。 梁侧模必须有压脚板、斜撑、拉线通直后将梁模钉固。梁底模板按规定起拱,如设计无规定,起拱高度应为全跨

6、长的1/1000 1/3000。 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应充分用水浇透。 2、柱模板 通病现象。涨模、断面尺寸鼓出、漏浆、混凝土不密实,或蜂窝麻面、偏斜、柱身扭曲。 防治措施 根据专项方案中规定的柱箍间距要求钉牢固。 成排柱模支模时,应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柱模。四周斜撑要牢固。 3、板模板 通病现象:板中部下挠,板底混凝土面不平。防治措施: 楼板模板厚度要一致,楞木料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楞面要平整。 支顶要符合规定的保证项目要求。 板模按规定起拱,如设计无规定,起拱高度应为全跨长的1/10001/3000。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偏位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柱

7、钢筋施工时,为防止主筋移位,应在柱中、柱顶梁下部位设两道定位“井”字钢筋。振捣砼要尽量避免碰撞钢筋,发现歪斜应及时纠正。 图纸会审与钢筋放样时注意梁、柱筋的排列,尽量减少竖向主筋因排列问题而产生的位移。 剪力墙在距楼面标高500mm处,用不小于12的水平钢筋,临时将竖向钢筋按排列逐一绑扎固定,防止在下料和振捣时造成竖向钢筋偏位。 加强砼的现场浇筑管理工作,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将整车或整料斗的砼直接灌注到柱、墙内,不得随意冲撞构件的钢筋骨架,应先将砼卸在盘板上。再均匀下料,分层浇筑,分层振捣,这样既能保证砼的施工质量,又可防止撞偏钢筋骨架。 2、电渣压力焊 在整个焊接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好焊接通

8、电时间。在顶压钢筋时,要保持压力数秒钟后方可松开操纵杆,以免接头偏斜或接合不良。在焊接结束时,应立即措施扶正钢筋上端,以防止上、下钢筋错位和夹具变形。钢筋焊接结束时,应立即检查钢筋是否顺直。 接头偏心和倾斜。主要原因是钢筋端部歪扭不直,在夹具中夹持不正或倾斜;焊后夹具过早放松,接头未冷却使上钢筋倾斜;夹具长期使用磨损,造成上下不同心。 焊包不匀。焊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挤出的熔化金属形成的焊包很不均匀,一边大一边小,小的一面其高不足2mm;另一种是钢筋端面形成的焊缝厚薄不匀。主要原因是钢筋端头倾斜过大而熔化量又不足,顶压时熔化金属在接四周分布不匀或采用铁丝引弧时,铁丝球安放不正,偏正一边。 气

9、孔。主要原因是焊剂受潮,焊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气体渗入熔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四)砼工程 1、砼浇筑 蜂窝。产生原因;振捣不实或漏振;模板缝隙过大导致水泥浆流失,钢筋较密或石子相应过大。预防措施;按规定使用和移动振动器。中途停歇后再浇捣时,新旧接缝范围要小心振捣。模板安装前应清理模板表面及模板拼缝处的黏浆,才能使接缝严密。若接缝宽度超过2.5mm,应予以填封,梁筋过密时应选择相应的石子粒径。 露筋。产生原因;主筋保护层垫块不足,导致钢筋紧贴模板;振捣不实。预防措施;钢筋垫块夺取度要符合设计规定的保护层厚度;垫块放置间距适当,钢筋直径较小时垫块部距宜密些,使钢筋自重挠度减少;使用振动器

10、必须待混凝土中气泡完全排除后才能移动。 麻面。产生原因;模板表面不光滑;模板湿润不够;漏涂隔离剂。预防措施;模板应平整光滑,安装前要把粘浆清除干净,并满涂隔离剂,浇捣前对模板要浇水湿润。 缝隙及夹渣。产生原因;施工缝没有按规定进行清理和浇浆,特别是柱头和梯板脚。预防措施;浇注前对柱头、施工缝、梯板脚等部位重新检查,清理杂物、泥沙、木屑。 墙柱底部缺陷(烂脚)。产生原因;模板下口缝隙不严密,导致漏水泥浆或浇筑前没有先浇灌足够50mm厚以上水泥砂浆。预防措施;模板缝隙宽度超过2.5mm应予以填塞严密,特别防止侧板吊脚; 浇注混凝土前先浇足50-100m厚的水泥砂浆。 梁柱结点处(接头)断面尺寸偏差

11、过大。产生原因;柱头模板刚度差,或把安装柱头模板放在楼层模板安装的最后阶段,缺乏质量控制和监督。预防措施;安装梁板模板前,先安装梁柱接头模板,并检查其断面尺寸、垂直度、刚度,符合要求才允许接驳梁模板。 楼板表面平整度差。产生原因;振捣后没有用拖板、刮尺抹平,梯级和斜水部位没有符合尺寸的模具定位,混凝土未达终凝就在上面行人和操作。预防措施;浇捣楼面应提倡使用拖板或刮尺抹平,梯级要使用平直、厚度符合要求和模具定位;混凝土达到1.2mpa后才允许在混凝土面上操作。 混凝土表面不规则裂缝。产生原因;一般是淋水保养不及时,湿润不足,水分蒸发过快或厚大构件温差收缩,没有执行有关规定。预防措施;混凝土终凝后

12、立即进行淋水保养;高温或干燥天气要加麻袋等覆盖,保持构件有较久的湿润时间。厚大构件参照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 缺棱掉角。产生的原因;投料不准确,搅拌不均匀,出现局部强度低;或拆模板过早,拆模板方法不当。预防措施;指定专人监控投料,投料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足够;拆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在拆除模板不受损坏时方能拆除。拆除时对构件棱角应予以保护。 2、混凝土缺陷的处理 麻面:先用清水对表面冲刷干净后用1:2水泥砂浆抹平。 蜂窝、露筋:先凿除孔洞周围松软弱的混凝土,然后用压力水或钢丝刷干净,对小的蜂窝孔洞用:水泥砂浆抹平压实,对大的蜂窝露筋按孔洞处理。 孔洞。凿去松软的混凝土,用压力

13、水或钢丝刷洗刷干净,支模后,刷涂环氧水泥浆进行封闭。 3、楼板砼龟裂的施工控制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水灰比,拌制用砂、石料的含泥量不得超标; 砼浇筑前,应对模板充分湿润; 电线管布管时,应采用铅丝将其与楼板上部钢筋绑扎,使其位于砼楼板中间,并采用钢丝网片加强,但须保证线盒置于板底; 砼浇筑过程中,加强覆盖与养护,浇水频率应以砼表面保持湿润为准,普通砼养护期限不得少于7d;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砖混结构砼楼板浇筑完成后3d内不得上砖; 保证砼实际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控制拆除底模时间,不得提前拆模。 4、对不影响结构安全与稳定的砼楼板龟裂。宜采用环氧树脂压力灌浆或沿裂缝凿八字型凹槽用环氧胶泥

14、嵌缝处理(具体操作工艺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龟裂较严重的应提请原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方案。 (五)砌体工程 1、砌体施工质量要求 砖砌体施工前,除应按规定弹出墙体轴线外,还应至少弹出一道墙边线控制墙体位移。 砖砌体标高、灰缝、洞口高度须用皮数杆控制,皮数杆数量要符合施工操作规程要求,皮数杆上应划出灰缝宽度线,并固定牢固。 砖砌体施工,每砌完一步架应二次对墙面灰缝“欠口”外部不饱满的部位进行修补。每工作班完工后最上一皮砖竖缝内应填满砂浆,避免缝内积存杂物、灰尘而影响上下层砌体粘结。 在砌筑墙体前,应提前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砌体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2、砖混结构构造柱

15、钢筋位移的防治措施 构造柱箍筋绑扎牢固、位置准确,采用交叉扣、十字扣绑扎。钢筋搭接范围内不得少于3道铅丝扣绑扎。 每层需在构造柱上部与圈梁交接处加设一道“井”字型箍,在距地面约500mm处墙体拉结筋与构造柱主筋绑扎牢固,以固定构造柱钢筋。 严格控制构造柱钢筋的轴线位置,轴线偏移的应按1。6坡度进行调整。 砼浇筑过程中,加强对构造柱钢筋的看护,如有位移应在砼初凝前调整,以免影像钢筋与砼的“握裹力”。 施工中,应避免物体碰撞造成钢筋变形或位移。 (六)屋面防水 1、防水屋面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所有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现场应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3、屋面坡度必须准确,找平层平整

16、度不得超过5mm,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等现象,出现裂缝应修补,找平层的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护层应覆盖均匀严密,不露底、粘结牢固,分格缝留置应准确,板块保护层应铺砌平整,勾缝严密,其分格缝的留设也应正确。 5、检验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并按规范要求作屋面蓄水检验,其蓄水时间不宜小于24h。 6、屋面防水卷材起鼓的预防措施 找平层应平整、清洁、干燥,冷底子油涂刷均匀。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卷材表面清理干净。 7、给排水管道穿楼板处渗漏的防治措施 给排水管道穿楼板处的预留洞口位置应准确,不得事后剔凿砼楼板。 管道安装完毕,应在楼板预留孔板底支

17、设专用模具(钢制或竹胶板),并应支设牢固。灌缝时,采用c20细石砼(可掺入适量微膨胀剂)分二次嵌缝,并浇捣密实。 地面找平层施工前,应对管道穿楼板处进行防水处理。在管的四周应留出810mm的沟槽,用防水油膏嵌塞严密,然后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裹住管壁,并保证粘结牢固。 第二篇:建筑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

18、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

19、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

20、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

21、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第十三

22、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第十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

23、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第

24、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第二十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第二十一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理费和税金等计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

25、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

26、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第二十四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

27、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

28、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

29、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第二十九条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第三十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第三十一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

30、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确定,净残值率低于或者高于的,由企业自主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

31、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原值(预计净残率)单位里程折旧额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原值(预计净残值率)每工作小时折旧额总工作小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年折旧率折旧年限(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

32、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第三十三条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等。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三十四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3、。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取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应先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

34、、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除企业合并外

35、,商誉不得作价入帐。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第四十条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原则确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年的期限确定。第四十一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第四十二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

36、期限在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开办费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短于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第四十三条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临

37、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性福利设施。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列作营业外收支。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第六章对外投资第四十四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

38、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第四十五条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它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企业认购的股票,

39、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第四十六条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第四

40、十八条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第四十九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第五十条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人工费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

41、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间接成本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第五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

42、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尝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

43、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第五十二条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运输、物资供销、服务等单位生产、经营成本的划分,比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五十四条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第五十五条管

44、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45、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计提。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审计费

46、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绿化费是指企业对本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

47、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万元(含万元)但不足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全年营业收入超过(含万元)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第五十六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