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制度(事业单位) 第一篇:车辆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车辆由后勤科车辆管理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车辆的调度、管理与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由车辆主管人员负责,实行定人定车制度。 二、日常管理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须责任到人,所有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停放或随意停放在其他位置。驾驶员出车返回后,要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以保障车辆的调度使用。 三、车辆管理内容及要求 1、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因乱停乱放被有关部门查到并被通报的,对驾驶员予以处分,罚款由驾驶员自理; 2、车辆必须按时入库,未派出的车辆必须在库。凡因乱停乱放造成车况、车貌受损、被
2、盗,除由驾驶员全额赔偿损失外,还要给予记过处分; 3、公车不得私用,凡违反管理规定借给他人使用车辆或擅自出私车的驾驶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 4、要遵守车辆行驶规定,凡因违规行驶造成扣车和罚款的,一切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自理(含往返车票); 5、派车不出车的驾驶员,按旷工处理。 6、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由驾驶员对每次出发、目的地、往返时间及里程等进行记录;同时对汽车技术状况、行驶里程、维修保养、安全行车、日常支出、保险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车辆档案; 7、驾驶员要加强日常安全知识的学习,严禁、带情绪驾车、酒后驾车、疲 劳驾车、出故障车、开英雄车; 四、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管理 凡机动车辆的年
3、检、保险、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必须提前由驾驶员申请,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按定点维修要求,组织实施。 1、因长途出车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的维修,驾驶员必须向主管人员报告,由主管人员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以外地维修,维修发票上要有随行人员的签字; 2、车辆维修属于正常机械故障的,费用全额报销。如果属于驾驶员违章操作,保养不当,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担50。 3、报销发票时,必须持车辆维修明细单。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擅自购置物品或维修保养的,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4、驾驶员不得擅自拆除车辆配置的零部件。如有一经查证除责令恢复配置外,还将调离驾驶员岗位或辞退。; 5、平时必须保持车
4、况良好,车貌整洁。车辆如有故障必须提前报告。 五、本管理制度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 第二篇:事业单位车辆加油管理制度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公务车辆燃油必须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三条车辆燃油定点加油站(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年一定,优胜劣汰。 第四条车辆燃油采购办法及程序。单位凭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购油,并将购油数量按车辆分别填入一个或多个车
5、辆燃油采购证中,驾驶人员持车辆燃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定点加油站应实行“一车一证,对证对车加油”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燃油供应价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物价部门制订或核定的价格。采购单位将购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专户,由县政府采购办审核支付给定点加油站。定点加油站按招标时的承诺给予优惠折扣,并填开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同时将购油数量填入车辆燃油采购证上。 第六条报销凭证审核和手续。单位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油料费用发票时,应审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与发票是否同属一个定点加油站开具的、是否给予了优惠折扣、金额是否相符等内容,然后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报销。凡无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作附件的发票或
6、非定点加油站出具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第七条特殊情况的处理。车辆因公离开临沂XX县区需要加油的,可随行车路线加油,其加油费用凭“外出派车单”以及随车外出公务人员签字证明,经单位财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 第八条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定点加油站要严格履行在价格、计算、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对采购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应予回绝;各机关事业单位不仅要在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对加油站进行监督。如发现定点加油站在价格收费、计量、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没有达到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及时向县采购办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
7、xxxxxx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
8、至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七)单位每周会组织集中
9、去太原一至两次(紧急情况除外),各科室用车人员请自行协商调整时间。建议自行乘坐交通工具,进行实报实销。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10、。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第四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
11、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
12、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部会计稽核。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第三条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
13、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
14、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关于车辆使用的规定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领导公出使用。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
15、安排,司机方可出车。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XX县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 第五篇: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
16、及车辆钥匙,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办公室及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两人或以上加油;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
17、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办公室和领导同意签字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业务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及申请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或者公司车辆派遣登记表,并在出车时详细记录表格所述各项内容,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业务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
18、办公室负责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及用油由用车人承担。 5.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6.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车辆要严格按照车辆驾驶规范及道路行车规范驾驶。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
19、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办公室人员和领导同意,领取公司车辆维修保养表,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罚款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有罚
20、款情况下,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公车私用及同一违规情况超三次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3、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予以报销。 4、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车辆事故的发生。 5、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6、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7、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
21、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8、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9、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六、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赤峰知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室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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