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监督方式、工作关系协调等。 三、学习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专题辅导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片区联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等。 四、乡纪委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制度规定;村级组
2、织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纪律及监督方式、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效果。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并主动开展自学,确保学习培训时间、精力到位。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每个成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册,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习培训
3、的积极性。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乡纪委和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评定。 第二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XX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
4、招投标等方面知识;监督方式、工作关系协调等。 第三条学习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专题辅导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片区联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和“五星工作室”轮训等。 第四条市纪委和有关部门每三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制度规定;乡镇(街道)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纪律及监督方式、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通过
5、学习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效果。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单位组织 的各类学习培训,并主动开展自学,确保学习培训时间、精力到位。 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每个成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册,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村务
6、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XX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与联系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三条工作内容 (一)联系村民代表 通过入户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矛盾,及时发现和化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联系信访户 主动对接纪检监察信访户,协助市纪委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调查处理,了解分析信访原因,掌握信访苗头,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7、 (三)联系经济主体 定期深入到村企业或发展大户开展调查,了解掌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收集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和经济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或村两委。 (四)联系监测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认真履行好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预警监测点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开展对乡镇(街道)和涉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办事公开、勤政廉政等情况的监测,收集群众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受理有关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问题的投诉,并做好信息上报、反馈等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村工作实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8、要视情定 期联系一批村民代表、经济主体、困难户、信访户。 第五条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联系过程中如遇到信访及越级信访、重大复杂矛盾、公职人员执法不公、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两委或乡镇(街道)纪(工)委汇报。 第六条要完善联系工作台账,做到走访有记录、办事有登记、反馈有回执、工作有台账。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情况要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试行。
9、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XX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评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 第三条组织实施:兼职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评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 及其他成员考评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内容: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 1、规范化建设方面。包括“七有”标准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村监会成员名单、业务学习
10、图、监督流程图、考核打分图等内容上墙情况。 2、规范化运行方面。包括决策参与机制、工作审核机制、群众沟通机制、意见提出机制、廉情反馈机制执行情况;《参与决策事项记录单》、《审核事项汇总单》、《信息收集单》、《监督意见单》、《廉情反馈单》等填写情况。 3、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组织的学习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情况。 4、工作制度方面。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成员准入与罢免、联系、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台账、申诉救助、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经费保障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民主评议方面。由乡镇(
11、街道)纪(工)委、村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1、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情况。 2、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参与村级事项决策情况;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监督情况;联系制度、工作报 告、工作例会等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3、参加会议方面。包括参加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的每月工作例会、村两委有关会议和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工作例会等情况。 4
12、工作协调方面。包括与乡镇(街道)纪(工)委、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会议沟通协调情况;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情况。 5、廉洁自律方面。包括执行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1、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乡镇(街道)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行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情况。 2、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监督情况;联系制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3、参加会议方面。包括参加村两委有关会议、村务监督委
13、员会每月工作例会等情况。 4、廉洁自律方面。包括执行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情况。 第五条考评方式。实行年度考核,采取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考评结果分为很满意(90分及以上)、满意(70分—90分)、基本满意(60分—70分)、不满意(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结 果为很满意的,由乡镇(街道)或村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表彰;考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乡镇(街道)纪(工)委作出说明;考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组
14、织谈话。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70分—90分)、基本称职(60分—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挂钩。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优先推荐为评先评优对象;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视情进行组织谈话。 第八条各乡镇(街道)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报酬分为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两部分,其中绩效报酬要占全部工作报酬的20%以上,经考评以后再予以发放。 具体考评细则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兼职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15、主任考评细则由市纪委制定(见附件)。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三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目录 1、监督委员会职能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5、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6、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7、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 8、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9、印章管理制度 10、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
16、 11、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2、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委员会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村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 3、对村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有权提出废止建议。 6、督促村两委及时进行村务公开。
17、 7、协助街道党工委、政府、纪委对村委成员的述职述廉考评。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和民主日逐笔公开情况。对集体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实施监督,对村所有的开支票据和村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3、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 4、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督促村委会整改。 5、主持对村委会及其成员和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
18、贴的聘用人员的评议工作。 6、监督村委会履职情况。 7、加强对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对村委会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 8、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两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9、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10、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2、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 3、在工作中要谦虚谨
19、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工作时间为隔周集中办公一次,由书记负责召集,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5、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并做好工作日志。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每月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注重实效,理论联系实际。 3、灵活把握学习方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注重培养坚持学习的自觉性。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勤情况的考核。 2、严格请、销假制度。
20、3、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勤册,对出勤情况及时记录。 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4、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及时纠正违纪问题,并将生活会记录交镇纪委。 印章管理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由专人进行保管。 2、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及时对公章使用时间、事由、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
21、 3、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 4、严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带出,任何人不得将公章带出私自使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 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 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 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 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 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 7、其他由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 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
22、支持村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委工作的误解。 3、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4、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委员会工作接受镇纪委的指导,每半年向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6、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7、督促村民执行《村民自治章程》。 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 1、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
23、的有关要求,公开具体事项及内容。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的事项及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村委会后进行公开。 3、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会及时补充更正。 4、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1、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地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2、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3、交村务监督
24、委员会集体审核。 4、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5、由村报账员审核报账。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种类型。 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国家对农村有关各种直补发放情况(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资直补)。 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4、民主选举“支、村、监”成员的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 5、依法协
25、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的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农村征兵、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情况。 二、事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村办企业和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 4、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筹劳情况。 5、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7、集体生产资料(含山林、土地、水面
26、和集体企业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8、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10、机动地、荒山荒地发包、租赁和使用情况。 11、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 12、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3、村干部任期届满或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 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财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新
27、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3、各项收支及往来明细情况。 4、农民承担费用和筹资筹劳情况。 5、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6、“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收支明细。 7、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各个协会收支明细。 9、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监督制约机制 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与对村干部民主评议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二、村务监督委
28、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测评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2、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3、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本村务监督指导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 第四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新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
29、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XX县区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
30、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第五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汪桥村村务
31、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设臵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建制村大小、人口多少、任务轻重等因素确定。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原设立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或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候选人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经村民会议
32、或村民会议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党组织审核后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届中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补选或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列席涉及村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会议; (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收集、受理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
3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定时间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四)对村民委员会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而擅自决定问题的,可向村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可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督促其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 三、权利和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下列权利: (一)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 (二)要求村民委员会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多项财务管理制度
34、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检查、审核账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村民自治章程和损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的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与村民委员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六)接受业务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水平。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监
35、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不得借监督之名行故意刁难之实; (二)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积极配合与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 (三)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每年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有异议的,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再议; (五)建立村务监督档案,档
36、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务监督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六)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带头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监督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实施农村“五要”工程情况; (三)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
37、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村民自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六)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七)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八)开展党务、村务公开,推行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程序统一制度情况; (九)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十)《XX省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十一)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监督程序 村
38、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面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第23页 共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