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服发放与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建设有标准化、制度化的企业员工文化,增强良好的公司形象,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工作服发放与管理工作。 权责 人事部负责工作服的发放与管理,监管员工的着装情况管理。 未按规定要求着装者,提供活动基金20/次。 工作服发放原则 1、业务部门新入职转正员工发1套工作服(含衬衫2件,领带或丝巾一条,胸牌一个) 2、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工作服,转正后即后领取工作服(临时工不发服装) 3、定制工作服由各部门根据人数、大小尺码造册,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人事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后订制发放。 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
2、洁、大方、得体。 2、男职员的着装要求。着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系领带、佩戴胸牌。着西装时,不允许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如皮凉鞋、运动鞋等)。售后车间人员均应着技师服和劳保鞋。 3、女职员的着装要求。着黑色西装、白色衬衣、系丝巾、佩戴胸牌。着西装时,不允许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如皮凉鞋、运动鞋等),长发需头发盘起。 4、特殊岗位(如收银、综合办公等),上班期间需按业务部门规定着装。 5、员工入职转正后,按规定领取工作服,领用开始一年之内离职者,需承担工作服费用。领用开始工作满一年离职者,服装费由公司全额承担。 6、工作服未到使用年限遗失、破损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向公司购置新工作装。 有以下情况的应着与工作服颜色相仿的服装: 1、新近员工未及时制作工作服的; 2、少数暂未发到工作服的员工; 3、工作服未及时换洗,或出现破损,无法正常穿着的; 4、因接待、出差不便穿着工作服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临时着便装;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