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总务管理制度浴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向全院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洗澡环境和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二条卫生环境规定1.浴池接待全院师生员工,环境卫生要整齐、洁净、美观。 2.实行浴池值班负责制,卫生清扫值日制度。 3.每周对浴池、更衣柜、拖鞋进行一次消毒。第三条安全服务措施1.每一位来浴池洗浴的师生员工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丢失。 2.发现更衣柜漏锁,管理人员应立即予以提醒。 3.对遗失物品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发还丢失人。 4.饮酒过量,过饥过饱者勿立即进入浴池洗浴。 5.定期对浴池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第四条规范化服务1.严禁学院外部人员洗浴。 2.按规定时间开放浴池。 3.浴池水温保持在40。 4.爱护浴池所有设备,凡损坏者照价赔偿。 5.浴池不负责贵重物品的保管、离开时请将衣柜钥匙交还浴池管理员。 第三章 附则第五条 本制度由总务处制定,由总务处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六条 本制度实施后,凡相同制度或与之相抵触制度,即行废止。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务处。 总务处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