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决议经股东研究通过,对我公司的原注册资本3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原股东侯平美出资300万元,现增资700万元,共计1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00%。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章程修正案和申请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股东签字盖章: 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9月15日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搞好公司经营,加强管理,增强经营活力,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充分酝酿,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一、 原章程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烘烤设备、输送设备、无压储存设备、矿石粉碎机、水泥设备、机械配件加工、销
2、售。修改为:烘烤设备、输送设备、无压储存设备、矿石粉碎机、水泥设备、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环保窑炉、窑炉设备、农牧机械、环保除尘脱硫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二、 原章程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修改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三、原章程第四条:公司股东出资额1、侯平美以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2008年7月17日。修改为:1、侯平美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股东签字(盖章): 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9月15日 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
3、限公司股东决议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股东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1、 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变更。2、公司经营范围由:烘烤设备、输送设备、无压储存设备、矿石粉碎机、水泥设备、机械配件加工、销售。变更为:烘烤设备、输送设备、无压储存设备、矿石粉碎机、水泥设备、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环保窑炉、窑炉设备、农牧机械、环保除尘脱硫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增加了:环保窑炉、窑炉设备、农牧机械、环保除尘脱硫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3、 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以上股东决议合法有效。股东亲笔签字盖章:日照惠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