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31.50KB ,
资源ID:7050506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05050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xrp****6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xrp****6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doc

1、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作质量,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涡流(ET)、声发射(AE)。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分为:级(初级)、级(中级)、级(高级)。 第三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人员,必须按本规则经资格考核。 第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由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

2、)负责进行。 考委会分为全国考委会(对境外称: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省考委会(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会,下同)、地市和企业考委会。 第五条 全国考委会受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领导,并由该监察机构商请有关部、委的代表及部分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委员中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其中,承担考核的每一种无损检测方法的级持证人员不应少于四个。 全国考委会的职责: 1 负责级(必要时可负责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2 对境外无损检测人员进行资格考核; 3 组织纺写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大纲和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 4 组织考核工作经验交流和咨询; 5 承办

3、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有关业务; 6 指导省以下(含省)考委会的考核工作; 7 与国外无损检测考核机构交流考核工作经验。 第六条 省考委会受省级监察机构领导,并由该监察机构商请该省有关部门的代表及部分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委员中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其中,承担考核的每一种无损检测方法的级持证人员不应少于三个。 省考委会的职责: 1 负责级(必要时可负责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2 指导地市和企业考委会的考核工作; 3 承办省级监察机构委托的有关业务; 4 组织级考委会的考核工作经验交流和咨询。 第七条 地市考委会须经所在地的省级监察机构批准,受所在地的地

4、市级监察机构领导,并由该监察机构商请该地市有关部门的代表及部分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企业考委会须经所在地的地市级监察机构同意后报所在地的省级监察机构批准。企业考委会受本企业领导并由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教育部门的代表及部分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地市和企业考委会中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其中,承担考核的每一种无损检测方法的级持证人员不应少于二个,级持证人员不应少于三个。 地市和企业考委会的职责: 负责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及地市级监察机构委托的有关业务。 第八条 各考委会应制订与考核有关的管理制度,同时应具务考核所需的设备、试件、试块、器材及场地。

5、第九条 省以下(含省)考委会成立后,应由相应的监察机构报上一级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条 各考委会应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考核计划报送监察机构,并抄报上一级监察机构。 第十一条 监察机构对所管辖的考委会的考核工作应进行检查。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报考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经历应满足表1的要求 2 双眼矫正视力应在1.0以上,并具有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所要求的颜色分辨能力。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报考人员应向表2所列的所在地的初审机构提交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一)及有关材料,初审机构审查后送复审机构审查:

6、 第十四条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考人员可到外地接受考核,复审机构应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表及时转至外地相应的监察机构。 1 目前尚未成立考委会的地区; 2 考委会尚无条件对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进行考核; 3 考核计划无法满足报考人员的需要。 第十五条 考委会应将考核时间、地点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核费。 第十六条 考委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每种无损检测方法的主考人员不应少于三人,并应指定一个负责。 第十七条 考委会评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后,报相应的监察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由监察机构签发资格证书(附件二),对其中参加或级考核的外地报考人员的成绩,

7、应分别转至报考人员所在地的地市级或省级监察机构,并由其对考核合格人员签发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考委会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或上一级监察机构申诉,监察机构可根据情况对考试成绩进行复审。 第五章考核方法、内容及评定 第十八条 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方法分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其中对报考级的人员还必须进行口试。 第十九条 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 笔试按表3的要求命题; 二、 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 检测仪器的调试; 2 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3 识别缺陷的信号、指示及影像; 4 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第二十条 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 笔试按表4的要求命题; 二、

8、 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 检测仪器的调试; 2 检测规范的选择; 3 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4 识别缺陷的信号、指示和影像,根据标准评定检测结果; 5 填写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 笔试分基础知识考试和无损检测知识考试两种,按表5的要求命题; 二、 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 检测仪器的调试; 2 检测规范的选择; 3 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4 判别并解释缺陷的影像、信号和指示,依据标准评定、分析检测结果; 5 填写检测报告; 6 提出改进产品质量和检测工作质量的措施。 三、口试。主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简历、技术总结和编制典型产品的无损检测工艺

9、进行提问,综合考察报告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口试的成绩按优、良、中、差四级评定。 第二十二条 报考人员各科考试成绩同时满足表6相应级别要求时为合格。报考、级的人员,若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证,可在一年内补考不合格科目,报考级的人员,若实际操作考试和口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可在一年内补考不合格科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证书级别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其中: 级人员可在、级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无损检测操作,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级人员可编制一般的无损检测程序,并按级无损检测人员编制的无损检测工艺独立进行检测操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检

10、测报告。 级人员可根据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审核或签发检测报告,解释检测结果,仲裁级人员对检测结论的技术争议。 无损检测的实习人员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从事无损检测的辅助工作。 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对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加强管理,并建立无损检测人员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 检测质量方面的奖惩情况; 2 中断无损检测工作的起止时间; 3 接受技术培训的情况。 当持证人员出现本规则第二十六条所述情况时,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监察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 如果持证人员不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作,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书面向地市级监察机构备案,并报发证机构

11、。 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构应对本地持证人员的无损检测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吊销资格证书等处分。 1 转让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2 因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3 因严重漏检、误检、不能保证检测质量的; 4 私自外出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作的; 5 从事与资格证书不符的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作的。 无损检测资格证书被吊销者,两年内不准参加资格考核。 第二十七条 持证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期满前九个月内,持证人员须按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向相应的监察机构提交复试申请表(附件三)。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复试: 1 边

12、疆中断无损检测的时间超过18个月的; 2 本年度内出现本规则第二十六条所述情况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 第二十九条 复试工作由相应的考委会进行,但经所在地的监察机构(级人员指省级监察机构,级人员指地市级监察机构)同意,持证人员也可参加外地考委会组织的复试。 第三十条 复试科目分为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笔试的内容侧重于考察报考人员对有关的无损检测新技术、新标准的熟知程度;实际操作考试是考察其操作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级别的要求,可选取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部分实际操作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 各科目复试成绩同时符合表7要求时,复试为合格,由相应的监察机构按本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签发资格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印制。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