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4)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
2、.5m高。(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10)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11)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13)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14)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15)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16)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17)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
3、上空运行。(18)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19)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20)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22)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23)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