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世泰监理公司 监理工作交底_工程监理工作交底昆山世泰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_项目监理机构 年 月 日目 录一、监理机构的设置2二、监理工作总则2三、监理工作依据2四、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五、建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9六、关于工程资料10七、关于市政配套工程10八、其他有关要求11监理工作交底 受_委托,昆山世泰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了和有关各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关系,使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合同目标,特将我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向贵方作以下介
2、绍。一、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1、根据本工程特点和规模,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专业内容姓 名总负责土建水电安装市政配套以上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由昆山世泰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任命,受公司委托,全面主持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履行总监代表的工作职责。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领导下,履行本岗位监理工作职责。 6、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
3、,履行平行检验、巡视、旁站等职责以及信息传递、资料收集、整理等职责(具体见监理规划岗位职责)。二、监理工作准则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在监理过程中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八字方针作为准则,并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目标。三、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颁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等。 2、与本工程相关的地方性建设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 3、本工程招投标书、合同、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 4、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探报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 5、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方案和施工工艺。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前,施工、监理机构均应各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且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 (2)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查并获得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江苏省监理示范用表(第四版)要求,提醒注意的是首先施工单位内部应进行审批,审批表式应符合要求,然后我监理组方可在
5、表中签字盖章。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应同时上报,上报应采用相应表式,且应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向我现场监理机构报验、签认。 工程开工之前,须对单位工程资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必须申报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以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含安装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手册、企业安全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电气安装许可证、施工技术交底记录、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上岗证、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上岗证
6、等。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应同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向监理单位报验、签认。 (3)施工单位应及时向我监理组报送本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原材料检测方案,经我监理组审核后严格按此方案执行;报验表式采用A3.1表。 (4)开工前施工单位及时向我公司现场监理机构报验下列资料: 出租单位出具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单位编制的拆装方案、安全施工措施、单位资质等; 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如土方、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等)。 (5
7、)分包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报送分包单位有关资信资料和分包项目施工方案,并经我现场监理机构签认。分包单位资信申报表应符合苏监A3.4表式;施工方案申报表应符合苏监A3.1表式。申报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如幕墙、防水、焊工等);分包单位的业绩;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分包工程的合同(协议)应报现场监理机构备案。 (6)承包单位应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控制桩的校核成果、保护措施以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报我现场监理机构检查、复核、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应符合苏监
8、A3.5表式。 (7)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将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获签发。开工条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单位批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工程开工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1表式。 (8)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后,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纪要有监理单位整理并签发到各与会单位.同时总监或专监会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
9、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本工程工地例会周期定为每周 1次,每周一、 上午9:00时召开,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建设单位的现场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专监和监理员,必要时将邀请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 3、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 我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除了审核其技术可行性及经济适用性外,尚应审核安全性,即是否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2)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送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至现
10、场监理机构复验和确认; (3)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法定试验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我监理机构有权拒绝签认,且我监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其他措施。 (4)检验批工程、隐蔽工程的实物计量和验收资料应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及时报我现场监理机构验收及签认,确认合格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和隐蔽工程,我监理机构有权拒绝签认,承包单位不应施工下一道工序。 (5)承包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向我现
11、场监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和试块取样制作、养护方法等;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砼浇筑申请(令)。 (6)承包单位应接受我现场监理机构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7)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经常在现场巡视和检查。上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以确认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对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或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该记录上签字;本工程的旁站部位是基础工程的土方回填、主体结构梁柱节点钢筋的隐蔽工程、砼浇筑工程施工过程、卫生间及屋
12、面防水卷材施工的细部处理、外墙保温工程、塔吊升节等。 (8)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如承包单位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下达工程暂停令,且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情况仍无好转,则下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 (9)我监理人员如果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将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再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征得业主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如遇到承包单位拒不整
13、改的,向业主发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反映情况,并请代为转达市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如情况仍无好转,则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同时及时向监理公司报告,由监理公司决定是否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将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将由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和验收、签认。 (11)对于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完成分部工程的现场实物和质量验收资料并自检合格后,申报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应按合
14、同约定和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自检合格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发工程竣工报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料;我现场监理机构将对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此外我监理单位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水电安装等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站有关人员将监督参加验收各方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将检查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我现场监理机构将提交各分部等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12)提醒承包单位
15、注意以下问题: l土方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应预留20cm左右进行人工开挖; l土方回填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层夯实且回填土料的土质含水率等应符合要求; l基础垫层、独立基础、砖墙砌筑、地圈梁浇筑之前或过程中应严格复核轴线、标高等尺寸; l土方、模板、脚手架等应报专项施工方案,经我监理组审查后方能施工,以上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技术上可行、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l剪力墙、框架梁柱等核心区箍筋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l钢筋加工时,箍筋的弯钩角度及平直段长度应符合要求,角度应为135度,平直段长度应满足10d要求; l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控制在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l基础、主体砼试块(标准养护、同条件养
16、护、拆模试块)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留置,浇筑完成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确保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确保结构安全; l柱、梁和填充墙之间的拉结钢筋设置应符合规范、图集等要求,包括长度、形式等; l本工程有水泥砂浆楼地面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楼地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留置试块,且应有控制质量通病的措施,如防止空鼓、开裂、起砂等;l屋面、卫生间、厨房间应严禁渗漏,在施工过程中,应从原材料质量、卷材铺贴质量、细部构造处理等方面进行控制,施工完成后,应蓄水试验或淋水试验,蓄水不少于24小时,淋水不少于2个小时。l抹灰工程应严格执行昆山市住建局文件-昆住建【2011】3
17、91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抹灰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要强调的是抹灰砂浆要留置试压块,且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要进行拉伸粘接强度检测。如外墙已做保温层与基层拉伸粘接强度检测的,可不再重复做检测,但试块必须留置。 以上我监理组提醒注意的问题仅为施工过程中应该加以重视的一部分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其余没有提及的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4、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计量
18、周期一般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我监理组有权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2)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变更文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就其费用及工期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后,签发工程变更单。现场签证工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代表共同验证后汇签。工程变更均需由原设计部门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无设计部门的正式变更文件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施工。(3)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监理机构审核后、再有监理机构上报业主核准,要求变更设计。(4)施工现场凡涉及图纸以外的工程量计量,需有承包方、监理方和建设方
19、三方同时到场计量,并在原始测量数据记录上三方签字方为有效。凡未经三方现场计量已经隐蔽的增加工程量将不予签证,有承包方承担。(5)所有工程量签证要及时上报签证,工程量完成后一周内未书面上报工程量签证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6)所有工程量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审计方各执一份。 (7)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我现场监理机构方予以受理。 l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l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l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响应了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索赔事件的处理和操作程序; l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20、; (8)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的竣工结算表经监理机构人员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如何确保工程顺利结束,施工单位应做到如下几点: (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报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月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月末提交监理机构审批。我监理机构将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将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我监理组将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
21、并监督实施; (2)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我监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承包单位首先提交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意见并通报建设单位;然后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由现场监理机构复查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最终工程延期审批意见。现场监理机构的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3)我监理机构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 l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延期的约定; l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l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4)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而未能按照施工合同
22、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我监理机构将按施工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协商后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当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我监理机构将按照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第(3)条和费用索赔有关规定处理。 6、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完成分部工程的现场实物和质量验评资料并自检合格后,申报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验证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自检合格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发工程竣工报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核查,
23、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地基和基础、主体、建筑节能、水电安装等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提交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既是工地的形象,也是城市的形象,更是顺利施工的保障。承包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安排专职安全员对现场安全施工和防护负责;项目经理应作
24、为第一负责人督促其他管理人员作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我现场监理机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的安全文明实施情况等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综合的、专项的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且要求及时整改、反馈;情况严重时我监理机构将发工程暂停令,且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我监理机构将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安监站等部门)报告。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
25、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昆山市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管理措施并进行公示和跟踪监控。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及施工现场的条件,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对经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进行公示,由项目部进行跟踪监控。在安全条件审查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相对应的符合规定程序审批、审核、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二、对达到下述标准超过一定
26、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到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工程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方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支撑系统高度8m及以上; (2)支撑系统跨度18m及以上; (3)板厚达到30cm及以上; (4)梁截面达到0.40及以上。3.承重式支撑体系:用于钢
27、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搭设高度8 m及以上。(三)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3.高度200m及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
28、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考虑到昆山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性,下列方案虽未达到论证标准,但要求将方案送交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进行登记,纳入重点监控范围。1.板厚达到
29、18cm及以上小于30c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2.梁截面达到0.35及以上小于0.40的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3.架体高度未达到20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全钢结构吊装工程。5.新老管线碰接工程。6.外电防护工程。7.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四、对所有纳入重点监控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实行实施前告知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制度。所有安全管理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其公司初审查通过后再报监理审核。五根据“苏建安监总【2011】8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相关审批表格,一律采用江苏省安监总站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中第五册的相关表格。 建筑施工机
30、械与临时用电相关审批表格,一律采用江苏省安监总站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中第八册的相关表格。五、监理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为使施工单位了解监理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转载如下: 1、监理委托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委托单位以及项目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经营活动。 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
31、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由于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而造成工程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与项目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规定行使监理单位的权限,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 5、监理人员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项目承包单位、项目承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6、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农发机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六、关于资料要求 1、承包单位资料报验要求:总体要求应及时、
32、准确、齐全及有效,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等的规定。 (1)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土建部分、水电部分及桩基部分等等)内容及时整理,且应符合苏州市和昆山市地方规定; (2)关于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及费用的要求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且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2 关于监理资料,目前江苏省要求监理资料应采用第四版表式,分A、B、C三类表格,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为建设单位用表;每种表格的具体用法应符合有关要求,希望承包单位配合。3、所有工程资料不少于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各执一份。七、关于市政配套工程
33、 1、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新建道路、排水管道、化粪池、停车场、绿化、亮化等工程,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施工段的地下原有管道、电线、光缆等设施的布置情况,协同一起完成新管线的布设,避免开挖时发生安全事故。2、市政配套设有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时注意其交叉处的管线布设。新、老污水管道接口必须有专业人员封堵和拆封。 l土方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应预留20cm左右进行人工开挖; l土方回填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层夯实且回填土料的土质含水率等应符合要求; l施工开挖时注意原有地下管线等公用设施,避免破坏,路基填筑过程中相应的电信、管道应联合施工,以保证路基的压实度。 l土沟槽开挖应报专项施工方
34、案,经我监理组审查后方能施工,以上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技术上可行、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l路基施工时注意适当的开挖临时排水沟,保证工作面干燥;对开挖边缘注意防护,必要时应打设钢板桩。l窨井砖砌体必须饱满,灰缝均匀,预制和现浇混凝土构件必须保证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雨管道连接、污水管道连接必须牢靠。l窨井壁面处理前必须清除表面污物、浮灰等;盖板、井盖安装时加1:2防水砂浆坐浆及抹三角灰。l管道施工前要检查管子和橡胶圈的质量并控制好标高以防止水倒坡。l井壁抹灰应分层进行,以免产生空鼓、开裂、强度不足等问题; l凡遇路基处理、管道回填等工序施工时必须有监理人员在现场,否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35、l凡遇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计量必须有业主、监理、施工方三方到场以增加工程量计量的透明度。l施工中遇异常问题应及时停止施工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以上我监理组提醒注意的问题仅为施工过程中应该加以重视的一部分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其余没有提及的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八、其他有关要求 1、监理人员在每天巡视或旁站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或备忘录的书面形式下发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单时,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以回复单形式回复监理。 3、通知单经监理催复而不予回复时,监理有权下发备忘录,必要时抄报业主或质监站。 4、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资料员应每天在岗,有事离开现场时须事先经监理同意。昆山世泰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机构 年 月 日交底人签字(总监): 被交底人签字(项目经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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