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店转让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药店(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或重新与乙方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月交付一次(2012年 月至 月租金已交)。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月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
2、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设备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完成后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药店加盟权、店内的一切及装修和甲方的各种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五、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
3、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结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六、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企业负责人和法人在乙方未办理变更以前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办理,但药店所有权以及经营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以及协助变更后的加盟许可。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