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具及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作业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
2、、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架设机具,包括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二)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等施工机械设备。第四条 公司安全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公司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资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购的、自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第五条 对于施工现场必须的安全设施,其设计、制造、验收、使用必须遵守有
3、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对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安全设施,必须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对于外购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应方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第七条 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相关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质量监
4、督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第八条 公司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项目部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许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十条 公司物资部及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