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堆头(端架)陈列协议书
陈列品牌 供应商
陈列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陈列费用 元。
一、供应商必须支清陈列费方可陈列商品。
二、所陈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证件提供齐全。
三、供应商必须自己负责提供促销人员,促销人员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山东淄博仟佰汇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2、 代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陈列商品协议书
甲方:淄博东泰商厦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提高产品的销售量,本着共同发展,平等互利的宗旨,就乙方所经销商品在甲方进行堆头(端架)陈列,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的商品陈列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陈列费用 元。
二、乙方必须提供陈列商品的
3、所有证件,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淄博市东泰集团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4、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字地址: 签字地址:
签字盖章日期: 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