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 取水许可审批办理指南
一、项目编号:蓟水审-001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4、《 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
三、收费标准和依据:
行政许可不收费。
取用水按照取用水量收取地下水资源费.津价商[2002]504号规定:具备自来水水源的1.90元/立方米,不具备自来水水源的1.30元/立方米。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办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 填写《水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取水
2、许可申请书》;
3、 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4、 联合兴办水工程的,由其协商推举的代表提出取水申请;
5、 取水行为与第三者有重大利害关系时,附有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受理标准:
1、 申报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 符合有关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
本岗责任人:服务中心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在当日内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单,能当场做出决定的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做出决定的,受理人填写《审批流程表》,同时将《审批流程表》、申办材料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审批。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二)审批
标准:
1、 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申请人要对审批人员的现场核查工作予以配合;
2、 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菜田、工业、农业用水和其他用水需要;
3、 符合流域规划和我县水的长期供求计划;
4、 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面沉降地区,凡地表水供应有保障且对用水水质无特殊要求的,应当停止开采地下水;
5、 不影响第三者的合法水事权益。与第三者有重大利害关系时,附有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本岗责任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
4、审批标准进行审批。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初步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批意见转送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中止审批。必须在《审批流程表》上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送复审人员。
(三)复审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责任人:地资办主要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初步审批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批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批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批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
5、人员。
(四)审定
标准:同审批标准
本岗责任人: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按原渠道退服务中心。
(五)告知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和应缴费数额和办法。
2、审批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定审批文书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
6、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附件:
1、《取水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2、《水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取水许可申请表》。
附件1: 取水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水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4、联合兴办水工程的,由其协商推举的代表提出取水申请;
5、取水行为与第三者有重大利害关系时,附有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7、
二、审批标准:
1、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申请人要对审批人员的现场核查工作予以配合;
2、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菜田、工业、农业用水和其他用水需要;
a) 符合流域规划和我县水的长期供求计划;
b) 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面沉降地区,凡地表水供应有保障且对用水水质无特殊要求的,应当停止开采地下水;
c) 不影响第三者的合法水事权益。与第三者有重大利害关系时,附有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三、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申办人权利
申办人有权随时终止或撤销申办该项目;申办人对受理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申办人有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附件2: 水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蓟水申字[ ] 号
申请单位(人)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申请项目
名 称
说 明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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