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 购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从乙方采购阳澄湖大闸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价格、数量
1、 供货价格:每千克 223元。
2、 供货数量:2600千克
3、 单蟹重量:≧0.15千克/只
4、 总金额:5798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二、供货时间:2012年9月28日
三、 货款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60%的蟹款,余款在6个月内分
2、3次付清
四、货物运输
1、货物到甲方经销城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乙方负责更换补充。甲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甲方负责。
3、运输到点后,甲方对螃蟹进行抽样检查,允许千分之五的运输死亡率。死亡率超过千分之五的,超过多少核减多少。
4、甲方在收货(即货到) 24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逾期乙方不再负责。甲方验货后,应在 48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
3、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 6 月 20 日至2012年 9 月 29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合同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