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委发〔2012〕46号
中共广元市元坝区太公镇委员会
广元市元坝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公路沿线专项治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支部、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三线”治理工作,根据元城乡治〔2012〕16号文件精神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公路沿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成立太公镇公路沿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镇党委书记肖光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光伟任组长,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属部门及公路沿线各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强
2、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专项治理时间
2012年8月15日至10月30日
三、专项治理范围
国道212线太公辖区、太虎路太公辖区以及各通村社公路。
四、专项治理内容
1、对国道212线太公辖区公路白色垃圾进行清扫,部分地段树枝进行修整,对沿线公路卫生死角进行整理
2、加大对保洁人员日常工作监督力度 ;
3、严格按规定审批公路沿线建房手续,并着力整治乱搭乱建的问题;
4、对公路沿线标识、标牌及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拆除牛皮癣广告以及乱张贴小广告牌;
5、加大对公路沿线各村居民点民
3、居风貌整治工作;
6、对通村公路牛粪、树枝、白色垃圾、部分建房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7、对红军山景区的卫生清洁整理;
8、对场镇乱摆摊设点和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进行规范;
五、 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1、镇党委、政府拟在9月10日前召开一次镇、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会,进行宣传明确镇、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责任区划分,切实加强各单位、村组领导工作,明确清扫范围及专人负责。
2、镇城乡环境执法大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同时对镇属部门、各行政村责任区域内的环境进行考核、通报、批评。
3、将此项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
4、加强公路沿线及场镇“清洁家庭”责任书上相关要求的落实。
附:1、太公镇城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名单
2、太公镇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域划分表
中共广元市元坝区太公镇委员会
广元市元坝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5日
主题词:环境专项治理Δ 公路沿线 实施方案
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