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责 任 书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工程
工程详细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106-6号地块
建设单位
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42014.8m2
工程总造价
31885085元
工程基本造价
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设计单位
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鸿厦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许可证号
结构类型及层次
框架 3-6层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落实,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 鸿厦建设有限 公司承建的 浙江伊利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区 工程,保证做到:
一、下列人员将在现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宾细华 证号:00134110
2、施 工 员:张崇新 证号:330350110302976
3、安 全 员:朱加明 证号:0003742
孙仁义
3、 证号:0001201
张素素 证号:0001198
4、材 料 员:余强华 证号:330350310500099
二、工程项目施工到下列阶段施工单位必须在安全项目自检评分达到合格后,书面报告开发区质监站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阶段验收。
1、第一阶段:打桩工作量完成50%(即完成到 支桩);
2、第二阶段:主体形象进度50%(即主体砌筑(安装)至第 层 部位);
3、第三阶段:主体形象进度结顶;
4、第四阶段:外装修完成(注:外架尚未拆除)。
三、本工地将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与管理
4、在“安全管理”、 “内外脚手架”、 “三宝及四口防护”、 “塔吊”、 “井字架(龙门架)”、“施工机械”、 “现场临时用电”、 “文明施工”等方面保证达标,并力争优良。
四、工程项目经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各工程项目经理应提交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到安监站归档,并办理安全生产最终等级核定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等级评定表》。
五、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愿意接受最终核定等级为不合格的特例处理。
1、连续两个阶段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2、被书面停工整改两次及以上者;
3、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建设工程事故;
4、在平时抽查过程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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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时阶段验收有一个无上报的。
六、奖惩约定
1、项目经理的资质复查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执行,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没有达到100%的项目经理,作“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不合格的,自复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承接任何工程业务。
3、项目经理承接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级的评定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等级评定表》核定的等级为准,对已竣工工程无取得《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等级评定表》者,不能参加当年度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和升级工作。
4、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所负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降低资质等级一级或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
(2)发生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3)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四级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
(4)资质复查不合格期间,私自承揽工程的。
5、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发生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不得参加当年各种级别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区建设局一份,公司一份,工程项目部一份。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签章: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员: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规划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