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坐落于 ,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属甲方所有。
二、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年 元。
四、租赁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由甲方安装,乙方按月支付水电费。
五、乙方没有房屋所有权,不得将租赁房屋做抵押、担保,不得转租,如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而造成租赁房屋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六、租赁房屋如遇上级拆迁,应无条件服从,本协议终止,双方各不负责任,但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租用时间将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七、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个 月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协议另签。
八、本协议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签协议人: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