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偃师市小学低年级语文学习综合评价方案
请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下周开研讨会。
为了扎牢学生语文根基,从小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依据新课标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依据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和语文教学的总体目标,对学生学习语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方法进行总体评价。重点评价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突出语文教学的工具性,兼顾人文性。强调习惯的培养,重视规范意识。
二、评价的方式方法。
1、抽查。每个乡镇抽两所学校,一、二年级每校各抽查一个班,局属学校各抽查两个班。
2、抽查时间。期中考试以后。
3、抽查形式。由教研室组织相关人员到所抽班级现场进行抽查。
2、
4、评价方式。现场打分和依据学生书写材料打分相结合。
5、评价程序。
(1)有关人员按有关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所抽班级宣布有关要求。
(2)听写。在学生应该掌握的字词中筛选一部分进行现场听写。
(3)检查拼音掌握情况。
(4)朗读。抽部分学生现场朗读,评委根据学生朗读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要求读准字音,读通顺、读流利,不添字,不掉字,不指读,不唱读。如能带上感情则更好。
(5)书写。评委根据学生的“三姿”及书写的笔画笔顺进行现场打分。书写内容的准确性、工整性及美观性则根据评阅学生书写材料进行打分。
(6)背诵。主要检测学生背诵古诗词、经典文段的情况。在抽查前三天,所有学生必须
3、将自己背诵的古诗文、经典文段的题目列出一个清单,评委根据其所列清单进行抽测。
(7)总评。评委根据所附《偃师市小学低年级语文学习综合评价表》进行最终评定。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期初就要进行合理安排,对相关人员做好培训。
2、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
3、及时对评价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1、此评价结果的50%计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
2、按评价成绩排出名次。
3、此评价结果作为任课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对效果特差的班级任课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培训费用自行解决。
偃师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
2012年7月
偃师市小学低年级语文学习综合评价表
学校: 班级: 学生数:
项目
评价标准
权重
得分
字词
对一个得0.5分
10分
拼音
对一个得0.5分
10分
朗读
正确、流利
20分
书写
三姿正确、笔画笔顺正确、规范、工整
40分
背诵
数量、正确率
20分
合计总分
100分
基
本
情
况
记
录
任课教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