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平安治理,认真落实消防平安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 在本公司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 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公司下属部门消防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平安工作。 (二) 公司下属各部门领导、消防平安员是部门消防平安的第三责任人,负责施行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应层层落实防火平安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各部门应明
2、确1名兼职消防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治理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消防平安责任人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各部门消防平安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有本单位的防火平安责任制、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平安检查制度、用电平安治理制度及危险场所作业动火审批等制度。 第十条 公司消防平安工作例会制度 (一) 公司消防平安工作会议结合消费、交通平安会召开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公司平安例会,由经理或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会议按照情况需要召开。各部门
3、每月应召开本部门消防平安例会一次以上。 (二) 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将每次例会召开时间、地点、人员、会议详细内容、提出的征询题、处理情况及决定等记录存查,必要时整理成文下发会议材料。 第十一条 消防平安检查制度 (一) 公司消防平安检查由主管平安副经理负责。互查时,抽调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每月和严峻节假日各组织一次全公司消防平安大检查:各部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重点部位要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 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查贯彻落实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的情况;查消防平安责任制的落实,消防治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查消防平安治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查消防设备是否配套齐全;查消
4、防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 隐患的整改 1、凡在检查中查出征询题及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填写平安检查征询题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检查部门一份,整改单位二份(整改后反响上级检查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对严峻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填写严峻隐患记录。 2、对检查出的征询题、隐患,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要订出整改计划逐步处理,对严峻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 3、部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平安征询题登记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并在限期内认真整改,整改后将情况报检查部门。 4、对不落实整改责任人,又不按期整改及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单位,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整改部门负责人适当处理。如发惹事故,由整改部门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5、公司应按政府要求,建立危险源分布图,明确责任人、监控人及治理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本单位的初起火灾。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有效组织自救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上级。事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火灾的责任追查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第十五条 消防平安工作列入公司年终考核内容每年年终进展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取消年度评先资历,各部门也要采取同样的方法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