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使用治理制度一、使用治理方面应恪守以下规定 1、 工程部要对现场所有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全部登帐,建卡、编号。 2、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展技术检验。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气瓶技术检验工作可委托气体消费厂家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展。 3、 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氧气瓶:外外表色为:兰色,字样色为:黑色; 乙炔瓶:外外表色为:白色,字样色为:红色; 4、 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不得小于两个大气压。 5、 使用过程中不得使氧气瓶气门沾染油脂、沥青等物。使用单位退空瓶时必须保持瓶帽和橡胶圈的完好,保管员接收空瓶时要认真检查。 6、
2、 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间隔不得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 7、 必须按照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 二、运输、装卸气瓶时应恪守以下规定 1、 运输气瓶时应检查瓶帽与橡胶圈是否完好; 2、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 夏季运输气瓶应用棚布遮盖,以防止烈日曝晒; 4、 气瓶押气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车厢内严禁坐人; 5、 运输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6、 严禁把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在一车运输,也不准与其他物资混装运输; 7、 装卸搬运气瓶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向下滑动,抛掷和地面滚动,防止剧烈震动、冲击。 三、储存气瓶应符合下规定 1、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专库储存,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存,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准储存于同一仓库,空瓶与满瓶在库内要分开存放,应标志明显; 2、 气瓶卧放时要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三层; 3、 储存气瓶的仓库,应采纳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