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技术人员平安责任制
一、 技术负责人对全矿平安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治理及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安排落实。
二、 协助矿长贯彻上级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三、 负责组织制定防治顶板、瓦斯、煤尘、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祸预防和处理打算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组织编制平安技术开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平安技术措施打算,并检查催促施行情况。
四、 对防突工作及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施行、检查防突工作规划、打算和措施。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分析研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严峻平安征询题。
五、 总工程师
2、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止瓦斯事故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审查,并施行平安技术措施及排放瓦斯、巷道贯穿等灾祸预防措施,对确保平安消费急需处理的征询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展处理。
六、 负责对严峻消费技术征询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公司批准后组织施行。
七、 负责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及平安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质量负责。
八、 按照本矿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展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并进展排查和整改。
九、 负责主持对技术标准、消费技术治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正、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十、 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安消费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十一、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严峻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组织编制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十二、 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负责每月定期检查分析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并对存在的征询题组织处理。
十三、 负责组织本矿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打算,组织编制年度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方案。组织编制高突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平安技术组织措施。每月下井带班次数不得少于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