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制度 一、 工程部领导亲身挂帅,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 每月进展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觉,加强平安防备认识,自觉做好平安保卫工作。 三、 公共场所、会议室、综合档案室必须安放灭火器材,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明白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平安隐患。 四、 对重要部门加固防盗窗户和防盗门,防止盗窃案件发生。 五、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区四周进展平安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无治安案件,无丧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 七、 发动和依托广大职工参与治安治理,同一切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每位干部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社会治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