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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与农村公共卫生相关政策.doc

1、 医改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相关政策目录(本资料仅供参考) 1、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0 ] 167 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 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瑞委[2010]2号)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财政厅 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

2、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 1 -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人才队伍

3、建设、监督管理和考核等责任,保障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到位、优质和高效。 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1.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 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传和发动等(见附件1)。 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管 - 2 - 理员、联络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2.基层

4、医疗卫生机构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公共卫生服务,现阶段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规定的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实效。 3.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发挥在日常工作中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参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省对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2)及抽查复核真实性。考核重点从过程管理转向目标管理,注重绩效,主要体现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的满意度。

5、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细化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 (一)考核程序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定期开展自查自评。 2.县(市、区)每半年对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监测和评价年报(附件3),由所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3.各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并

6、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4.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力量对各地进行抽查考核和督导,具体考核安排与卫生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等相衔接。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社会满意度等调查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考核过程中,要注重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复核真实性。 四、考核结果评定与应用 (一)省根据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情况,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省对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结果达到850分以上为合格;对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足额及时到位及考核结果低于8

7、50分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根据情况相应扣减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核定卫技人员绩效工资等工作的依据。 - 4 - (三)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紧密结合,推进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保证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四)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督促整改。 (六)各地对考核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

8、反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附件:1.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要求 2.省对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3.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监测和评价年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浙政发〔2007〕35号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社区卫生服务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于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解决群众关心的就医问题,构建基本卫

9、生保健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1999年开始,我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卫生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

10、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

11、目标,争取到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市辖区和经济强县(市)要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上述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也可根据居民需要提供部分个

12、性化的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护理、康复为主的床位。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政府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按3—10万人口举办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对市辖区的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和县(市)城区的城关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改造设立。对于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不足的城区、开发区或新建小区,政府应加以补充完

13、善,也可由公立大中型医院调整部分资源举办,但须实行人事、业务、财务的单独管理。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按精简高效的要求,核定相应的事业编制。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积极为社区培养全科医师、护士。认真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大中型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

14、务指导和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有关学术活动。鼓励大中型医院临床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实行多种选拔任用方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制定社区卫生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吸引大中型医院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与服务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

15、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使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安心在社区工作。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服务区域划分和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以社区责任医生为骨干,社区护理等人员共同组成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社区责任医生要转变服务模式,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方式,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重点做好责任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妇幼和老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

16、不少于4次。根据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社区责任医生可通过签订健康合同等方式开展个性化的健康保健服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支出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安排。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支持社区卫生服务。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逐步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大中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

17、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钩结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大中型医院要落实应的职能科室和人员,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来的患者优先提供科室选择、检查预约、住院安排等服务,将适宜社区诊疗的患者及其就诊资料及时转回社区,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五)积极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积极利用中医药资源

18、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医院,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对按规划已设置但用房未达标的,根据中心、站的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10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的要求,由县(市、区)政府提出建设和改造方案,在2007年底前予以解决;对现租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房属于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不属于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县(市、区)、街道

19、共同分担。 在城市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要充分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需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有关规费除上缴中央的外,予以减免。城市房地产成片开发的,应当依据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业规划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必须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城市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

20、社区卫生服务。以市、区和县(市)财政为主,统筹安排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落实人员培训补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补助,确保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营。全省按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筹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对大中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好的要给予表彰和经费支持。 省财政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资

21、金,按不同经济类别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绩效给予补助。 (三)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以及医疗救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拉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档次,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的相关费用,降低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水平应分别较二、三级医疗机构低15%、20%以上。探索完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相适应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引导群众优先利用

22、社区卫生服务资源。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 五、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加快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乡镇卫生院分院和村卫生室等现有农村卫生机构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0年,全省所有中心村要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

23、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深化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首诊制度,拉开参合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引导农村居民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再上新的台阶。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切实

24、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省、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领导组织,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检查和指导。县(市、区)政府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政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发展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卫生、发展改革、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民政、规划、建设、教育、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

25、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中共瑞安市委文件 瑞委〔2010〕2号 ★ 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6、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

27、服务,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有序参与,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惠利于民,努力实现全市人民病有所医;坚持立足市情、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结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统筹兼顾

28、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医疗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1.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全面执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取得进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并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全民健康。居民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29、 ——减轻群众负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参保率均稳定在90%以上,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困难人群,个人医疗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下降到40%左右。 ——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医疗服务流程,缩短挂号、取药和候诊时间,病床使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住院日进一步缩短。 ——保障卫生水平。构建城乡20分钟医疗服务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服务水平。 2.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

30、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适当调整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突出服务重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与残疾等疾病

31、的监测和防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做好妇幼卫生工作,预防出生缺陷。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强化卫生监督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市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政府重点办好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村级卫生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加快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大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健全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布局和结构,

32、充分发挥市级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建立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分工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扶持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增加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比重。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办好市中医院,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

33、网络,深入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不断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兼顾普通门诊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

34、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全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35、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准入、监管,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医疗机构设置管理,明确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优先发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 (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新体制。按照资源整合、配置优化、效率提升、功能共享的原则,探索建立市、乡、村医疗机构统筹整合

36、管理新体制,统筹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探索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通过一体化管理、紧密协作、一般协作等方式建立统筹机制,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卫生技术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初级诊疗和分级医疗制度,统筹推进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 (三)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经费来源逐步转向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

37、补助,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总结推广会计委派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投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加大政府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完善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社区

38、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基本建设由财政负责,建立政府对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补助机制,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各种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39、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 (五)执行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执行省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收取药事服务费试点。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控制和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六)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药品

40、安全、社会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探索实行按人头收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收费方式,建立激励与奖惩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医学科研投入,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鼓励自主创新,研究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实用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

41、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欠发达乡镇服务,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和在岗培训,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认真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中医药人才和护理队伍建设。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有效整合现有各种卫生信息资源,构建以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42、推进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结构化电子病历应用,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以及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九)推进医药卫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增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改革卫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四、2010-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两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

43、到90%以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在校学生全部纳入新型城乡合作医疗范围。政府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财政补助标准

44、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80%,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根据全省和温州市的试点情况和进展要求,配合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温州市统筹和全省统筹相关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充

45、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疗保险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统筹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和风险调剂金制度。加强统筹基金的社会监管,收支和管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4.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1年市财政安排的社会医疗救助资金不少于人均9元。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简化医疗救助资金审

46、批发放程序,积极推进医疗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当年医疗救助资金结余原则上不超过10%。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简化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群众到外地就医的费用报销手续,积极探索通过委托管理、联网结算和异地经办等办法,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妥善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逐步整合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

47、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有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2010年底前,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2010年底,各片区中心镇或重点镇确定1-2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定点零售药店,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医疗机构要为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提供方便。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2.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供应制度。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省

48、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3.强化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基本药物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机制,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进行日常监管和抽验,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三)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定出台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近两年的建设方案,重点支持市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加强骨干医院建设,在继续提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区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各片区的区域中心医院。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1年共开工建设11家卫生院,完成

49、5家卫生院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全市共完成23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新建、改造、规范村卫生室300家。采取综合措施,逐步解决长期以来主要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而产生的股份制乡镇卫生院问题。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招聘充实一批,加大免费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力度,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实现2011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的目标。建立柔性流动机制支持一批,探索建立卫生技术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支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服务。加强在岗培训提高一批,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到20

50、11年,完成全科医生岗位培训300人次,培养全科医生60名以上,社区护士60名以上。保障待遇稳定一批,按标准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落实人员政策待遇,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鼓励和政策倾斜,落实国家对长期在乡以下基层地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倾斜政策。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乡镇卫生院中在编不在岗人员问题。 3.完善卫生下乡政策,大力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起长期全面的对口支援关系,采取到市级医院进修、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水平。落实好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医生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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