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90.50KB ,
资源ID:698737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98737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上海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上海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0部分:党政机关.doc

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 其他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9 防盗保险柜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2、GB 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DB 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政机关 中国共产

3、党、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的各类机关及其部门的统称。 4 系统要求 4.1 总体配置要求 4.1.1 党政机关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并应根据本标准表1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认证合格。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

4、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表1 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部位 配置要求 1 视 频 安 防 监 控 系 统 彩色摄像机 办公院区(楼)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2 办公院区(楼)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外25m范围 推荐 3 办公院区内各办公楼出入口 强制 4 办公院区(楼)周界 推荐 5 办公院区内公共区域、制高点 推荐 6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内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强制 7 办公楼前厅、电梯厅 强制 8 办公楼内各层楼

5、梯口、通道 推荐 9 办公院区(楼)内供开放、参观区域 强制 10 电梯轿厢、自动扶梯口 强制 11 100人以上的会议厅、餐厅出入口 推荐 12 传达登记处、门卫处 强制 13 信访接待场所出入口 强制 14 信访接待场所内各接待席位 强制 15 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出入口 强制 16 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 推荐 17 枪支、弹药存放场所出入口 强制 18 枪支、弹药存放场所内枪柜、弹药柜处 强制 19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0 声音复核装置 信访接待场所内各接待席位 强制 21 传达登记处、门卫处 推荐

6、22 人脸识别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推荐 23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信访接待场所 强制 24 入 侵 报 警 系 统 入侵探测器 办公院区(楼)周界 推荐 25 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 办公楼一、二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窗户 强制 26 贵重物品、资料集中陈列、存放场所 强制 27 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 强制 28 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 强制 29 枪支、弹药存放场所 强制 30 紧急报警装置 传达登记处、门卫处、信访接待场所 推荐 31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32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中心控

7、制室及相关的独立设防区域 强制 33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推荐 34 出入口控制系统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办公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 推荐 35 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机房 强制 36 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 强制 37 档案室、机要室 推荐 38 贵重物品资料集中陈列、存放场所 推荐 39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对外公开服务、咨询电话 强制 40 电子巡查系统 办公院区周界 推荐 41 办公楼内各楼层 推荐 42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内及周围 推荐 43 机动车阻挡装置 办公院区出入口 推

8、荐 44 安全检查设备 微剂量X射线设备 办公院区、信访接待场所出入口 推荐 45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办公院区、信访接待场所出入口 推荐 46 实体防护 钢栅栏或实体墙 办公院区周界封闭屏障 推荐 47 防盗防火安全门、钢窗栅栏、实体墙 通信机房、广播中心、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 强制 48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场所 强制 49 档案室、机要室 强制 50 贵重物品资料集中陈列存放场所 强制 51 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机房 强制 52 枪支、弹药存放场所 强制 53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54 供开放、参观区域的办公室 推

9、荐 55 防盗保险柜 财务室 强制 4.2 各子系统要求 4.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2.1.1 摄像机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4.2.1.2 出入口、与出入口相连的通道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固定焦距、方向; b) 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区; c) 在24小时内通过监视屏均应清楚地辨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d) 显示的人员正面面部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1/60。 4.2.1.3 党政机关院区门外、公共区域及制高点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

10、应能清楚的显示视场半径不小于25m监视范围内车辆、人员的活动情况。 4.2.1.4 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在云台、变焦停止操作后,摄像机应在2±0.5 min内自动复位至初始设定状态。 4.2.1.5 声音复核应与图像记录同步,回放应清晰。 4.2.1.6 人脸识别装置应建立数据库,并应满足以下主要要求: a) 应能对照片或录像等比对源图像信号进行人脸识别; b) 应能对不小于显示屏有效画面比例1/8的人脸识别; c) 脸部小于15°的姿势变化应不影响识别的正确性; d) 每个视频通道应能同时对2个(含)以上的人脸图像进行识别,识别速度应不小于

11、4frame/s,一旦发现识别目标应立即显示并报警。 4.2.1.7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硬盘录像机应符合GB 20815中Ⅱ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Ⅲ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A级产品的要求。并应有模拟视(音)频输入/输出接口,数字数据输出应为DVD格式。 4.2.1.8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4.2.1.9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4.2.1.10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

12、低于GB 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4.2.1.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的规定。 4.2.2 入侵报警系统 4.2.2.1 应按需要选择、安装入侵探测器,防区内不应有盲区。 4.2.2.2 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周界封闭屏障处防区间距应不大于50m。 4.2.2.3 周界报警系统应24h设防。 4.2.2.4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且应有防误触发措施。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2.2.5 除

13、周界封闭屏障处以外,无人看守的场所安装入侵探测器的部位均应安装声光告警器,其报警声压不小于80dB(A),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 4.2.2.6 独立设防区域的入侵报警系统应与配置专职值守人员的安防中心控制室联网。安防中心控制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系统使用专用电缆传输报警信号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s;使用公共电话网络传输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4.2.2.7 以公共电话网络作为报警传输专线时,不应在线路上挂接其他通信设施。 4.2.2.8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4.2.2.9 系统布防、撤防、

14、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并能输出打印。 4.2.2.10 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h正常工作。 4.2.2.11 防盗报警控制器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2663的要求。 4.2.2.12 入侵报警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0394和供应商提供的企业技术标准要求。 4.2.3 出入口控制系统 4.2.3.1 对非法进入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系统安装部位的报警声压不小于80dB(A),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 4.2.3.2 不应使用密码按键式识读设备。 4.2.3.3 系统时间误差应在±10s内。记录保存时间应不

15、少于7d。 4.2.3.4 车辆出入控制系统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4.2.3.5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6的规定。 4.2.4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4.2.4.1 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4.2.4.2 来电通话录音回放时应清晰可辨,通话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d。 4.2.5 电子巡查系统 4.2.5.1 巡查点安装应牢固、隐蔽,高度应便于识读。 4.2.5.2 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d。 4.2.5.3 系统其他要求宜符合GA/T 644的规定。 4.2.6 机动车阻挡装置 4.2.6.1 阻挡装置的立柱升

16、降应平稳,立柱间距应不大于0.8m。立柱升起后高度应不低于500 mm,立柱升起至最高位置的时间应不大于5s;立柱下降后阻挡装置应不影响道路的承载能力和通行能力。阻挡装置升起后单根立柱应能承受不小于70000kg的刚性碰撞。 4.2.6.2 阻挡装置应能电动操作和遥控操作,在电动操作故障时应能手动应急操作,并能接入其他安防系统的信号实现系统联动。 4.2.7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符合GB 15208的要求。 4.2.8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GB 17565的要求。 4.2.9 安防中心控制室 4.2.9.1 视频安防监

17、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的终端设备,以及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报警信号输出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显示。 4.2.9.2 安防中心控制室配置的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准确地指示报警区域,实时声、光提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等信息。 4.2.9.3 安防中心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4.2.9.4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强光手电筒。 4.2.9.5 有条件的宜在安防中心控制室配备防刺服及其他专用防护器械。 4.2.10 信访接待、门卫室 信访接待、门卫等场所宜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手提

18、式灭火器、防割手套、防爆毯(桶)等专用防护器械。 4.2.11 实体防护装置 4.2.11.1 防盗防火安全门及安装应符合DB31/321的要求。 4.2.11.2 防盗保险柜应符合GB 10409的要求。 4.2.11.3 实体墙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墙厚不小于200mm。 4.2.11.4 钢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8mmX20mm的钢板)组合制作。 4.2.11.5 用于窗的防护时,栅栏应安装在窗内侧。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600mmX100mm。 4.2.11.6 栅栏应在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5 检验、验收、维护 5.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按GB 50348的规定。 5.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按照本标准第4章和GB 50348的规定。 5.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检测。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修复。 6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