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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doc

1、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前    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有序推进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水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导则编制计划,本导则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管理和工作程序;5节能评估的原则、方法与基本内

2、容;6节能评估相关资料及分析;7节能评估要点和要求;8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格式。 本导则为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项目评估提供了规范化的判断依据,同时可作为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节能评估人员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技术参考。 本导则的实施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解释工作。 本导则属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邮政编码:310027)。   主 编 单 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

3、究院上海分院 上海飞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杨  毅、姚昭晖、丁  德、殷  农、王靖华、李  平、杨国忠、孙文瑶、张敏敏、邵春廷、张永炜、范静龙、戴起旦、崔凤兰   目    次 1 总则..........................................................................................................................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 3 术语..........................................................................................................................3 4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管理和工作程序......................................................................10 5 节能评估的原则、方法与基本内容...

5、13 6 节能评估相关资料及分析......................................................................................16 7 节能评估要点和要求..............................................................................................20 8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格式.....

6、31 附录A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51 附录B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值....................................................................................53   浙江省民用建筑项

7、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1 总  则 1.1为规范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提高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科学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是指根据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行为。   1.3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

8、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适用本导则,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可参照执行。   1.4 本导则规定了民用建筑节能评估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是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等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1.5 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即构成本规程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浙江省实

9、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10、《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0.1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3.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3.0.3  窗墙面积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窗户洞口(包括外门透明部分)总面积与同朝向的墙面(包括外门窗的洞口)

11、总面积的比值。   3.0.4  玻璃窗遮阳系数(SC)sushading coefficient 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厚透明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之比值。无因次。(原称遮蔽系数)   3.0.5  综合遮阳系数(Sw)integrated sunshading coefficient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系数,其值为玻璃窗本身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3.0.6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   index of cool loss of building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导则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

12、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   3.0.7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导则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采暖设备提供的热量。   3.0.8  空调年耗电量  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导则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3.0.9  采暖年耗电量  annual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

13、n 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导则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3.0.10  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EER)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3.0.11  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formance 在名义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入能量之比。无因次。   3.0.12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用一个单一数

14、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无因次。   3.0.13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 空气调节和通风系统输送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量,单位为 W/(m3/h)。   3.0.14  输送能效比(ER)  tatio of axial power to transferred heat quantity 空气调节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无因次。   3.0.1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building envelope trade

15、off option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3.0.16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假想建筑。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其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符合节能标准的规定值。   3.0.17  设计建筑  designed building 正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   3.0.18  围护

16、结构传热系数(K)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为W/(m2·K)。   3.0.19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  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exterior wall  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与热桥部位传热系数按照面积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为W/(m2·K)。   3.0.20  蓄热系数(S)  coefficient of accumulation of heat;coeff

17、icient of thermal storage 1.在周期性热作用下,物体表面温度升高或降低1K时,单位表面积贮存或释放的热流量。单位为W/(m2·K)。 2.当某一足够厚度的匀质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单位为W/(m2·K)。   3.0.21  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of building envelope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   3.0.22  建筑物体形系数(S)  shape coefficient

18、 of building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F0与其所包围的体积V0之比。单位为m2/m3。体积和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B。   3.0.23  典型气象年(TMY) 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30年的平均值作为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3.0.24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居住使用的建筑。   3.0.25  宿舍  dormitory 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19、  3.0.26  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3.0.27 酒店式公寓 service apartment 提供酒店式管理服务的住宅。   3.0.28 办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 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3.0.29 教育建筑 educational building 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物。   3.0.30 科学实验建筑 scientific and exp

20、erimental building 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物。   3.0.31 商业建筑 commerical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物。本导则所指商业建筑主要含百货商店、专业商店、菜市场、自选商场(超级市场)、联营商店、商业街、饮食广场、餐馆、快餐店、食堂等。   3.0.32 旅馆建筑 hotel 为宾客提供住宿的建筑。本导则所指旅馆建筑主要含旅馆、招待所、汽车旅馆等。   3.0.33 金融建筑 financial building 进行货币资金流通及信用业务有关活动的建筑,包括银行、储蓄所、证卷交易所、保险公司等。   3.0.

21、34娱乐建筑 recreation buliding 供人们休闲娱乐公共活动场所,本导则所指娱乐建筑主要包括文化宫(文化中心)、剧院、音乐厅和电影院等。   3.0.35 文化建筑 cultural buliding 供人们传播文化的公共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图书馆、少年宫、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会展中心、纪念性建筑等。   3.0.36 医疗卫生建筑 cultural buliding 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与护理,承担公共卫生的预防与保健,从事医学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建筑设施以及辅助用房的总称。所涉及的医院主要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医技部、手术部、护理部、中心消毒供应部、理疗部

22、等建筑。   3.0.37 体育建筑 sports buli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主要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训练馆等。   3.0.38 交通建筑 transportation buliding 为交通运输服务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航空港、航站楼、铁路客运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地铁(轻轨)站、港口客运站、城市轮渡站和公共交通枢纽等。   3.0.39 民政建筑 civil administration buliding 为人们提供民政事务服务的建筑,主要包括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殡仪馆等。   3.0.40 司法建筑 jud

23、icial buliding 对行政诉讼、民事和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和处置的场所。主要包括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监狱、看守(拘留)所等。   3.0.41 宗教建筑 religious buliding 与各类宗教活动相关的建筑。主要包括佛教寺院、道观、清真寺、教堂等。   3.0.42 园林建筑 landscape architecture 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并构成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通称。   3.0.43 广播电台 broadcasting station 编制和发送广播节目的建筑。   3.0.44 电视台 television broadc

24、asting station 制作、加工和播出电视节目的建筑。一般由演播室、后期制作室、节目播出和电视微波天线塔等组成。   3.0.45 邮政局 post-office 专门办理信件、包裹等收寄和传递,报刊发行、汇兑及邮政储蓄等业务的建筑。   3.0.46 电信局 tele-communication office 利用电子设施来传送语言、文字、图像的信息业务的建筑。   3.0.47 基准建筑规模 standard building scale 以年综合耗能一千吨标煤为基准的建筑规模。本导则所指基准建筑规模,对于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宗教建筑是指建筑面积2万平

25、方米;对于旅馆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电信局、电力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1万5千平方米;对于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建筑是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对于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基准建筑规模,按本导则规定的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后,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0.48 总建筑面积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本导则所指的建筑面积对于国有建筑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一次

26、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规模(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设项目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规模(含地下室、半地下室)。   3.0.49 梯度风 gradient wind 空气受到的气压梯度力、科里奥利力和惯性离心力相平衡时所作的水平曲线运动。 4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管理和工作程序 4.1 节能评估的分类管理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建筑性质和项目总建筑面积实施分类管理。 节能评估分类管理总建筑面积指标 建筑性质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填写节能登记表 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宗教等建筑

27、总建筑面积6万m2及6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2万m2及2万m2以上,6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2万m2以下 旅馆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电信局、电力等建筑 总建筑面积4.5万m2及4.5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1.5万m2及1.5万m2以上,4.5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1.5万m2以下 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等建筑 总建筑面积3万m2及3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1万m2及1万m2以上,3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1万m2以下 居住建筑 总建筑面积15万m2及15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5万m2及5万m2

28、以上,15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5万m2以下 注: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按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面积或居住建筑面积后,其总建筑面积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管理。   4.2 节能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 节能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筑性质和总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节能评估机构业务范围总建筑面积指标 建筑性质 一类机构 二类机构 三类机构 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宗教等建筑 所有 总建筑面积10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6万m2以下 旅馆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

29、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电信局、电力等建筑 所有 总建筑面积7.5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4.5万m2以下 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等建筑 所有 总建筑面积5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3万m2以下 居住建筑 所有 总建筑面积25万m2以下 总建筑面积15万m2以下 注: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按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面积或居住建筑面积后,其总建筑面积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委托相应的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3 节能审查的分级管理 新建民用建筑

30、项目节能审查按建筑性质和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级管理。 节能审查分级管理总建筑面积指标 建筑性质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宗教等建筑 总建筑面积10万m2及10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10万m2以下 旅馆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电信局、电力等建筑 总建筑面积7.5万m2及7.5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7.5万m2以下 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等建筑 总建筑面积5万m

31、2及5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5万m2以下 居住建筑 总建筑面积25万m2及25万m2以上 总建筑面积25万m2以下 注: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按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面积或居住建筑面积后,其总建筑面积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级管理。   4.4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工作程序 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宜在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的同时,委托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开展节能评估相关工作。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应当为建设单位及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 节能评估工作应在民用建筑项目

32、方案设计阶段结束之后、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束之前完成,最佳时机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展之初,各专业设计方案确定之后。 审查阶段是在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送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由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具体工作程序见下面的图4.4-1。 5 节能评估的原则、基本内容与方法 5.1节能评估的原则 5.1.1 为科学决策服务的原则 节能评估在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文件之前进行,属技术支撑行为。在评估依据、内容、方法

33、改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科学决策服务的原则。 5.1.2 客观公正原则 节能评估在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所消耗能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的预测情况与建设项目节能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内容进行技术评估,其评估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1.3 节能评估与审查采用相同依据的原则 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应采用相同的依据,应以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节能政策和技术标准为依据。 5.1.4 突出重点原则 节能评估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从项目现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用能系统设计、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利用、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分析等方

34、面进行重点评估,明确重大节能问题的评估结论。 5.1.5 广泛参与原则 节能评估须听取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意见,综合考虑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节能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设计单位的意见,并认真听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5.1.6 技术指导性原则 节能评估应对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设计工作提出技术指导。涉及新技术的建设项目,应指出新技术的推广导向。   5.2 节能评估的方法 主要采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比分析、专家咨询、专题调研、模拟验算、科学指导等方法。   5.3节能评估的基本内容 5.3.1 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 从建设项目的规模、现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

35、计、采暖通风系统设计、建筑电气系统设计、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方面,评估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有关政策的符合性。 5.3.2 建筑节能措施 1. 评估建设项目所采取各项建筑节能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包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措施、建筑风环境和热环境优化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措施、用能系统节能措施、能耗监测监控措施、节水措施等; 2. 要求所采取的建筑节能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设备先进、安全、可靠,符合建筑节能的技术政策,禁止使用国家和省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建筑技术和产品,鼓励采用国家和省推广使用的建筑技术和产品。 5.3.3 能源利用风险 1. 评估建设

36、项目存在的能源利用风险及制约因素,从建筑能耗各个角度评估建设项目能源利用风险的可接受性; 2. 评估能源利用风险防范措施和能源利用事故处理应急方案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5.3.4 建筑能耗预测和能耗总量控制 评估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建筑能耗的可接受性。 评估建设项目建筑能耗总量与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一致性,与地方政府的建筑能耗总量控制要求的符合性,采取的相应建筑能耗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5.3.5 公众参与 评估公众尤其是直接受到工程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分析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或者未采纳的说明的合理性。   5.4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原则和要求 5.4.1

37、编制原则 节能评估报告应实事求是,突出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体现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5.4.2 编制要求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格式参见第8章,可根据项目和环境的特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要求文字通畅简洁,项目概况和关键问题交代清楚,评估内容依据充分,评估结论明确可信,评估建议客观可行。       6 节能评估相关资料及分析 6.1 拟建建筑建设地能源发展战略及能源管理策略分析 对拟建建筑建设地能源发展战略及能源管理策略的调查,应注重收集国家、省、所在地关于电力、燃气、燃油、燃煤、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热力资源、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相关标准、政策、

38、法规、规定和能源规划等资料。 对拟建建筑建设地能源发展战略及能源管理策略进行充分研究和分析,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地的能源战略和能源管理情况。   6.2 拟建建筑建设地气象、水资源和地质等资料分析 对于气象、水资源和地质资料调查,首先应从各自的数据来源及相应资料的翔实性以及调查内容和数据量能否满足相应评估的要求出发。应特别关注各种资料的连续性,如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应调查全年逐日、逐时的连续气象观测资料,以及预测分析所需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如云量)等。还应特别关注各种资料的代表性,如对于地质现状的调查,应提供切实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地地质的勘探资料。最后还应确保各种资料的可靠性,所有相关

39、资料应注明资料来源和出处。 气象资料统计结果重点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地市的温度、湿度和风玫瑰图等。气象资料应包括典型气象年的气候统计结果以及所在地市全年逐日逐时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统计结果。在考虑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时,应以节能规范中所提供的风玫瑰图等气象资料为依据。评估时应关注所在地市是否有主导风向,温度、湿度和云量是否有地域性特点(如海洋性气候、山区气候等)。 水资源重点在于分析建设地或周边的地表水水源资料。需要收集水资源的性质、水面用途、深度、面积、分布、不同深度的地表水水温、水位动态变化、流速及流量动态变化、水质及其动态变化、水资源利用现状等。水资源资料收集还应包括收集建设地周边城市给水排

40、水管网等相关资料,如收集城市污水源管网等情况。 地质资料分析重点在于建设地或周边的岩土层的结构、岩土体热物性、岩土体温度、地下水静水位、水温、水质及分布和地下水径流方向、速度等,评估时应关注这些参数的不同特点,为建筑能源利用提供依据。   6.3 拟建建筑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情况及分析 对于项目建设地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的性质、规模等资料进行收集。   6.4 拟建建筑周边能源设施现状和规划情况及分析 应注重收集拟建建筑周边的电力、燃气、燃油、燃煤、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热力资源、水资源利用的现状和规划情况,逐项分析,根据规划要求,淘汰重污染或禁止使用的能源,积极推荐采用清洁能

41、源。对于可再生能源、余热废热利用、热电冷联产、区域综合能源供应等的现状和规划应重点收集资料和重点分析。   6.5 拟建建筑建设地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现状和前景及分析 应注重收集拟建建筑周边的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基础资料、应用现状和规划情况,根据浙江省的地理条件、气候特点、能源规划和发展要求,重点收集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资料,并根据拟建建筑的建设特点,从建筑的生命周期出发,分析并有选择的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其中太阳能利用应注重太阳能的热利用,应在全省范围内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技术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还应倡导

42、采用太阳能光伏利用技术和太阳能光诱导技术。 地热能主要应注重土壤源、淡水水源、海水源等资源的利用,尤其沿海城市和地区注重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淡水水源利用主要是指地表淡水水源利用,不建议采用地下水源资源,更严禁采用地下承压水水源利用技术。 当建设地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附近时,应重点收集和分析污水水源水量、热工参数等资料,提倡合理采用污水源热泵技术。 生物质能利用应重点在城乡结合部、村镇民用建筑等中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6.6 拟用建筑建设地余热废热和新能源利用的现状和前景及分析 拟用建筑的余热废热利用主要是指建设地周边是否有一定规模的余热或废热资源,如电厂或其它工业的废热、热电厂的余热

43、等,如果存在相关余热废热供应的管网系统,在项目设计时应优先考虑这些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拟建建筑自身可能产生的余热废热也应得到充分重视,尽可能在建筑中得到应用,如空调机组的冷凝热、锅炉燃烧余热等。当然,也应当鼓励采用热回收技术对空调排热(冷)等进行热量(冷量)回收。 拟建建筑的新能源利用主要是指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技术、能源塔热泵应用技术、室外免费能源利用技术等,在经过资料收集和分析,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在拟建建筑中有选择的采用。                  6.7 拟建建筑建设地周边已建成的类似建筑能源利用现状及分析 拟建建筑建设地周边已建成的类似建筑能源利用情况的收集,应重

44、视对现有类似建筑的在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行收集和分析;重视对于能源进行高效综合利用成功案例的收集和分析;重视对于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成功经验的收集和分析。   6.8 拟建建筑相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分析 应充分重视对拟建建筑相关的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特别是直接受到工程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分析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和相应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并分析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或者未采纳的说明的合理性。   6.9 其他根据民用建筑特点需要搜集和调查的内容及分析 应分析该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包含租售政策、使用功能、运营时间、加班情况、人员情况等,并

45、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能源供应方案。   7 节能评估要点 7.1政策相符性评估 7.1.1法律法规相符性评估 评估项目建设与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相符性。 包括(且不局限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7.1.2标准、规范相符性评估 评估项目建设与节能标准以及其他与节能相关的标准、规范的相符性。 包括(且不局限于包括)《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

46、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 7.1.3规划相符性评估 评估项目建设与国家、地方节能规划的符合性,包括(且不局限于包括)建设项目与所在区域或流域的的节能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措施的相符性。   7.2围

47、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设计技术评估 7.2.1基本要求 1.      组成完整,应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围护结构的结构形式、墙体、外窗、屋面等的保温隔热系统; 2.      重点明确,应明确建设项目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窗的热工性能、活动外遮阳的设置、屋顶绿化的设置等; 3.      数据或资料真实、准确; 4.      建设项目设计应满足规定性指标,若不满足规定性指标,则必须要求应用性能性指标权衡计算进行验算。权衡计算软件需通过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权衡计算模型及边界输入条件与实际设计相符,参照建筑的模型选取正确合理; 5.      节能计算数据结果应满足相关节能标

48、准要求。 7.2.2评估要点 1.   基本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朝向、体形系数等设计方案,投资,建设地点等内容完整; ——建筑结构体系,包括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或者钢结构描述清楚,楼盖类型,所采用的墙体材料(包括外墙、内墙、±0.000以下墙体以及轻质填充墙等)以及砌筑砂浆等明晰完整。   2.   墙体: ——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内保温、外保温或自保温的构造作法、冷(热)桥处理节点作法清楚、施工工艺明确及材料安全。评估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特性,保温隔热外墙的热工计算公式合理,计算结果准确; ——地下室外墙及地面内表面温度的计算与室内露点温度的选取准确,比较结果符合

49、热工要求; ——内墙材料及热工计算准确。   3.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幕墙等) ——保温隔热系统作法、冷(热)桥处理节点作法清楚,外遮阳措施与节点作法明晰; ——评估外窗热工参数(玻璃的光反射率、透射率、吸收率,材料的热工系数)、外窗的热工计算公式、遮阳系数的计算公式合理,计算结果准确; ——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比例计算准确; ——日照分析合理; ——窗户的可开启面积、窗户的气密性要求合理。   4.   屋顶 ——屋顶的保温隔热系统内保温、外保温或自保温作法、冷(热)桥处理节点作法清楚、施工工艺明确以及材料安全; ——评估屋顶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

50、特性,保温隔热屋顶的热工计算公式合理,计算结果准确; ——屋顶绿化的位置、物种、绿化的实现方式等可行。绿化的面积及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比例合理。   5.   架空楼板 ——架空楼板的保温隔热系统内保温、外保温或自保温作法、冷(热)桥处理节点作法清楚、施工工艺明确以及材料安全; ——评估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特性,保温隔热外墙的热工计算公式合理,计算结果准确。   6.   其它围护结构 ——楼板、户门等的保温隔热系统作法、冷(热)桥处理节点作法清楚; ——评估楼板、户门等热工参数、热工计算公式合理,计算结果准确。     7.3建筑用能设备系统技术评估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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