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第 1 部分:通用要求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范围 IEC 60884 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在 50V 以上但不超过 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 32A 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对于装有无螺纹接线端的固定式插座,最大额定电流为 16A。本标准不包括安装式安装盒的要求:仅包括对插座进行试验时所必须的明装式安装盒的要求。注:对安装盒的通用要求见 IEC 60670。本标准适用于结合有电线组件的插头和带电线加长组件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以及作为器具的一部件的插头插座(除对相关器具另有
2、标准说明外)。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器具耦合器;ELV 用的插头、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注 2:ELV 值在 IEC 60364-4-41 中规定。与熔断器、自动开关等组合在一起使用的固定式插座。注 3:如插座上的指示灯(如有)符合相关标准,则适用于装有指示灯的插座。符合本标准的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适合在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 25、偶尔达到 35的条件下使用。注 4:符合本标准的插座仅适合以不会使周围温度超过 35的安装方法和安装位置安装在装置中。在特殊条件的场所,如船上、车上和类似地方以及危险场所(如可能发生爆炸),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以下参考标准
3、是本标准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与带有日期的出版物参考,仅标明日期的版本有效;对于未标明的出版物参考,最新版本适用。IEC 60050-151:2001,国际电工词汇表 第 151 部分:电磁装置 IEC 60050-442:1998,国际电工词汇表 第 442 部分:电气附件 IEC 60050-826:1982,国际电工词汇表 第 826 部分:建筑物的电气安装 IEC 60068-2-30:1980,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 2 部分:试验 试验 Db 和指南:循环湿热试验(12+12 小时循环)IEC 60068-2-32:1975,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 2-32 部分:试验 试验 Ed:自由跌
4、落 IEC 60112:1979,潮湿条件下固体绝缘材料的比较起痕指数和耐泄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IEC 60227(所有部分),额定电压小于等于 450/750V 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IEC 60245(所有部分),额定电压小于等于 450/750V 的橡皮绝缘电缆 IEC 417-2:1998,设备用图形符号第 2 部分:原符号 IEC 60423:1993,电工用导管 电气装置导管的外径和导管及配件的螺纹 IEC 60529:1989,由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IP 代码)IEC 60695-2-10:2000,着火危险试验 第 2-10 部分:基于灼热/发热丝的试验方法 灼热丝设备及通用试验程
5、序 IEC 60695-2-11:2000,着火危险试验 第 2-11 部分:基于灼热/发热丝的试验方法 最终产物的灼热丝易燃性试验 IEC 60884-2-6:199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头插座 第 2-6 部分:固定设施用带联锁带开关插座的特殊要求 IEC 60999-1:1999,连接器件 铜导线 有螺纹式和无螺纹式夹紧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从 0.235mm2(包括 35mm2)导线用的夹紧装置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IEC 61032:1997 用外壳对人体和设备进行保护.检验用探针 IEC 61140:2001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概念 ISO 1456:1998,金属
6、镀层.镍加铬的电镀层和铜加镍再加铬的电镀层 ISO 1639:1974,精炼铜合金挤压部分机械性能 ISO 2039-2:1987,塑料 硬度测定 第 2 部分:邵氏硬度 ISO 2081:1986,金属覆盖层钢铁上锌电镀层 ISO 2093:1986,金属覆盖层锡电镀层规范和试验方法 3 定义定义 以下定义和 IEC 60050(151)中给出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注 1:使用术语“电压”和“电流”的位置,除另有规定,均指其均方根值(r.m.s.)注 2:在本标准中“接地”指“保护性接地”。注 3:术语“电气附件”为通用词,包括插头和插座;术语“移动式电气附件”包括插头和移动式插座。图 1a
7、中给出电气附件的使用示例。注 4:在本标准中术语“插座”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插座,具体提到的为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除外。3.1 插头:插头:带有设计用于与插座插套契合的插销,并结合有与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保持的电气附件。3.2 插座:插座:带有设计用于与插头插销契合的插套,且结合有用于连接软缆的接线端的电气附件。3.3 固定式插座:固定式插座:指用于与固定线连接插座。3.4 移动式插座:移动式插座:指用于连接到软缆上或与软缆构成一整体、且与电源连接时易于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地方的插座。3.5 多位插座:多位插座:两个或多个插座的组合体。注:见图 1b 的示例。3.6 电器上的插座:电器上的插座:指电
8、器中的内置或安装在电器上的插座。3.7 可拆线插头或可拆线移动式插座:可拆线插头或可拆线移动式插座:指电气附件构造成其软缆可替换。3.8 不可拆线插头或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不可拆线插头或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指电气附件的生产商在连接和组装后,与软缆在结构上形成一整体的电气附件(见 14.1)。3.9 模压电气附件:模压电气附件:指不可拆线移动式电气附件的生产商使用绝缘材料将预先组装好的零部件和软缆接线头通过模压而成的电气附件。3.10 安装盒:安装盒:指用于暗装或明装器具上、安装在墙上或地板或天花板等上的、与固定式插座一起使用的盒子。3.11 电线组件:电线组件:指由一根一端带有插头另一端带有连
9、接器的软缆组成的,用于将电器连接到电源的组件。3.12 电线加长组件:电线加长组件:指由一根一端带有插头另一端带有插座的软缆组成的组件。3.13 接线端:接线端:指用于进行外导线的、可重复使用的、绝缘或非绝缘连接装置。3.14 接线头:接线头:指用于进行外导线的、不可重复使用的、绝缘或非绝缘连接装置。3.15 夹紧件:夹紧件:指在接线端中,导线的机械夹紧和电气连接所必需的部件。3.16 螺纹型接线端:螺纹型接线端:指用于连接和断开一根导线或用于两根或多根可拆除导线的互连的接线端。此种连接是通过任何种类的螺钉或螺母使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得到的。3.17 柱形接线端:柱形接线端:指将导线插入孔或槽中
10、并夹紧在螺钉末端下的螺纹型接线端。夹紧压力可直接由螺钉端部施加或通过受到螺钉端部压力的中间夹紧件来施加。3.18 螺钉接线端:螺钉接线端:导线夹紧在螺丝头的螺纹形接线端。可直接由螺钉头、或通过一个中间夹紧件如垫圈、夹紧板或防松部件装置来施加夹紧压力。注:见图 3 中螺钉接线端示例。3.19 螺栓型接线端:螺栓型接线端:导线夹紧在螺母下的螺纹型接线端。可用经适当加工成形的螺母直接施加或通过一个中间夹紧件如垫圈、夹紧板或防松部件装置来施加夹紧压力。注:见图 3 中螺栓形接线端示例。3.20 鞍型接线端:鞍型接线端:导线通过两个或多个螺钉或螺母夹紧在鞍形片的螺纹形接线端。注:见图 4 中鞍型接线端示
11、例。3.21 罩式接线端:罩式接线端:指通过螺母将导线夹紧在螺栓槽底部的螺纹型接线端。导线通过螺母下适当形状的垫圈或中心销(如螺母为帽式螺母)或通过能将螺母的压力传递到槽内导线上的等效部件将导线夹紧在螺栓槽底。注:见图 5 中罩式接线端示例。3.22 无螺纹型接线端:无螺纹型接线端:指用于连接和断开一硬(实心或绞接)导线或软线、或两根或多根导线的互联的连接件,而这种连接是在相关导线只剥去绝缘而不再作其他任何专门加工的情况、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弹簧、偏心轮或锥轮等来进行的。3.23 自功锁紧螺钉:自功锁紧螺钉:指一种具有不间断螺纹、拧进某种材料后能使材料窜位而形成螺纹的自功螺钉。注:见图 6 中自功
12、锁紧螺钉示例。3.24 自切螺钉:自切螺钉:指一种具有间断螺纹、拧进某种材料后能削去材料而形成罗纹的自功螺钉。注:见图 7 中自切螺钉示例。3.25 额定电压:额定电压:指生产商给插头或插座的规定电压,此电压在标准中有规定。3.26 额定电流:额定电流:指生产商给插头或插座的规定电流,此电压在标准中有规定。3.27 保护门:保护门:指安装在插座内,在插头拔出时至少能将插套遮蔽起来的活动部件。3.28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对一特定设计用一个或多个设备进行试验,以表明该设计符合相关规定。3.29 例行试验:例行试验:生产中或生产后,产品在每个单独的设备上进行试验,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某个规定。3.3
13、0 底座:底座:插座的一部分,用以支撑插套。3.31 带电零件带电零件:在正常使用中意欲带电的导线或导电部分,包括中线,但是按惯例不包括PEN 导线。4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电气附件及明装式安装盒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时性能可靠,对使用者或周围环境没有本标准意义范围内的危险。经所有相关要求和所规定的试验检查是否合格。5 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 5.1 试验应证明符合此标准适当的要求。试验按以下进行:应对每种电气附件的代表样板进行型式试验。适当时候,应对依据本标准(适当的部分)生产的各种附件进行例行试验。分条款 5.2 至 5.5 为型式试验,而 5.6 则为例行试验。5.2 除非
14、另有规定,否则样品在交付状态且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今昔功能试验。不可拆线电气附件配备有交货时的型号或尺码的软缆进行试验;没有结合在电线组件或电线加长组件内,或不为设备零部件的不可拆线电气附件应在带有至少 1m 长的软缆的条件下进行试验。不可拆线多位移动式插座带有软缆在交付状态下进行试验。不符合任何可接受标准的插座在带有配套安装盒的情况下进行试验。必须有安装盒才构成完整外壳的插座,应与其安装盒一起进行试验。5.3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验按各条款的顺序,在环境温度为 1535的条件下进行。如有疑问,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插头和插座应单独进行试验。如有中线,则视为一极来处理。5.4 用三个
15、样品进行所有的试验。对于 12.3.11 的试验,需要无螺纹接线端总数至少 5 个的插座的附加样品。对于 12.3.12 的实验,需要 3 个插座的附加样品;每个样品中试验一个夹紧件。对于 13.22 和 13.23 的每项试验,需要带独立膜片的 3 个附加样品,或带结合有膜片的电气附件的 3 个附加样品。对于不可拆线电气附件,23.2 和 23.4 的试验需要 6 个附加样品。对于 24.10 的试验,需要 3 个附加样品。对于条款 28 的试验,可能需要 3 个附加样品。注:附录 B 中给出试验所需样品数目表。5.5 递交进行所有相关试验的样品,且满足所有相关试验的要求。如果由于组装或生产
16、商的错误导致有一个样品不符合某个试验,则此试验和先前进行的、可能影响此试验结果的试验应重复进行。试验应在另一组规定数目的样品上进行。注:申请者在递交 5.4 规定的样品数量同时应递交附加样品,以防万一有样品不合格时需要。这样,试验站无须等申请者再次提出要求,即可对附加样品进行试验,并只有再依次出现不合格项目时才判定为不合格。如果不同时递交附加试验,则只要有样品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5.6 附录 A 中规定了例行试验。6 额定值额定值 6.1 电气附件应为表 1 中所示类型且有表 1 所给出的电流和电压额定。类型 额定电压 V 额定电流 A 2P(仅为不可拆线插头)130 或 250 2.5 2
17、P(仅为插头)130 或 250 6 2P 2P+130 或 250 10 16 32 2P+3P+3P+N+440 16 32 注:IEC 60083 中给出了额定值和现行系统的结构。注:在以下国家不允许使用固定式 2P 插座:奥地利,瑞士,德国,意大利。6.2 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移动式插座的额定电流不得高于插头的额定电流,移动式插座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插头的额定电压。经标记检验检查是否合格。6.3 应有适当的防护等级 IP20、IP40、IP54 或 IP55。7 分类分类 7.1 电气附件的分类电气附件的分类 7.1.1 按接触危险零件和外来实心物渗入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等级来分类:IP2X
18、附件用一指状物来防止接触危险部件,防止直径为 12.5mm 及更大的外来实心物渗入造成有害影响。IP4X:附件用一铁丝网来防止接触危险部件,防止直径为 1.0mm 及更大的外来实心物渗入造成有害影响。IP5X:附件用一铁丝网来防止接触危险部件及防尘。7.1.2 按对有害进水的防护等级的分类:IPX0,防有害进水的电气附件;IPX4,防溅电气附件;IPX5,防喷电气附件。注:见 IEC 60529 中 IP 代码说明。7.1.3 按接地措施分类:不带接地触头的电气附件;带接地触头的电气附件。7.1.4 按连接电缆的方法分类:可拆线电气附件;不可拆线电气附件。7.1.5 按接线端类型来分类:带螺
19、纹型接线端的电气附件;带仅适合实心导线的无螺纹接线端的电气附件;带适用于实心和软导线的无螺纹接线端的电气附件。7.2 插座分类插座分类 7.2.1 按防电击保护等级分类 当插座正常使用安装好后,按其防电击等级进行分类:a)带正常保护的插座(见 10.1);或 b)带加强保护的插座(见 10.7)。注:带加强保护的插座可为带或不带保护门的插座。7.2.2 按有无保护门分类:按有无保护门分类 a)带保护门的插座,或 b)不带保护门的插座。注:在以下国家,不允许使用不带保护门的插座:意大利。7.2.3 按插座的应用/安装方法分类:按插座的应用/安装方法分类 a)明装式;b)暗装式;c)半暗装式;d)
20、镶板式;e)框缘式;f)移动式;g)台式;h)地板嵌入式,或 i)器具上的插座。7.2.4 按安装方法分类 按设计的安装方法对插座进行分类,a)无须移动导线即可拆卸盖或盖板的固定式插座(设计 A);b)不移动导线便不可拆卸盖或盖板的固定式插座(设计 B)。注:如果一固定式插座有一个不能与盖或盖板分离的底座(主要部件),并需要一个无须移动导线即可拆卸的、用以装饰墙壁的附加板才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只要附加板能符合盖或盖板的要求,则此插座可视为设计 A。7.2.5 插座按使用的目的来分类:a)用于带接地回路的电路中,给连接的设备以及插座中曝露的导电性零件(如有)提供接地保护。b)用于连接设备中的接
21、地回路有防电气干扰的插座电路中。设备接地电路与插座上裸露的导电性零件(如有)相连的接地保护电路电气分离。7.3 插头分类插头分类 按插头与其连接设备的类别进行分类:用于 0 类设备的插头;用于 I 类设备的插头;用于 II 类设备的插头。设备的分类详见 IEC 61140。注:以下国家允许使用 0 类设备用的插头:丹麦,芬兰,日本,荷兰,葡萄牙,瑞典。8 标记标记 8.1 电气附件应标有以下:额定电流,单位:安培;额定电压,单位:伏特;电源性质符号;生产商或销售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型号参考(可能为目录号);第一个特征数字表示防触及危险部件和防外来固体物的侵入,如果此特征数字高于 2,则第二
22、个特征数字也应标出;第二个特征数字表示防有害渗水,如高于 0,则第一个特征数字也应标出。如果系统允许某一 IP 额定的插头插入另一 IP 额定的插座,这种插头/插座组合产生的防护等级应为两个 IP 额定中的低者。此类信息应在生产商说明书中注明。注 1:防护等级基于 IEC 60529。另外,带无螺纹接线端的插座应标有以下:将导线插入无螺纹接线端之前必须剥去的绝缘层长度标记;如果插座仅接受刚性导线,则应标出只能连接硬导线的标记。注 2:上述附加标记应在插座、包装和/或随插座一起交货的说明书内标出。8.2 使用符号时,符号应按如下表示:安培 A 伏特 V 交流电 中线 N 保护性接地 相关的保护等
23、级 IPXX 安装在粗糙平面的固定式电气附件的防护等级(如图 15 的试验墙)IPXX;注 1:符号的结构详情请见 IEC 60417-2。注 2:在 IP 代码中 X 由相关数字代替。注 3:工具结构形成的线条不视为标记。对于带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的标记应单独使用数字。这些数字可排成一条线,用斜线隔开或将额定电流的数字放在额定电压的数字上面并用一水平线隔开。电源性质的标志应紧靠着额定的电压。注 4:电流、电压和电源性质标记可如下示例所示:16A 440V 或 16/440 或 16 。440 8.3 对于固定式插座,以下标记应置于主要部件上:额定电流、额定电压和电源性质;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名称、
24、商标或识别标记;将导线插入无螺纹接线端前应剥去绝缘层的长度(如有规定);型号参考(可能为目录号)。注 1:型号参考可仅为序号。安全所必须的且单独出售的部件(如盖板),应标有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和型号参考。注 2:附加型号可表在主要部件上,或在相关罩壳的外侧。注 3:术语“主要部件”指载有插座插套的部件。IP 代码,如可行,应标出以便在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时清晰可辨。按 7.2.5 中 b)分类的固定式插座应用三角形标识出来,以便在安装后可见,除非其界面形状和正常电路中使用的不一致。注 4:在以下国家,国家建筑物标准要求使用橙色三角形:加拿大,美国。8.4 对于插头和移动式插座,8
25、1 中规定的标记(除型号外)在电气附件接线和组装后应清晰易辨。II 类设备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不应标有 II 类结构的符号。注:可拆线移动式电气附件的型号可标在罩壳或盖的内部。8.5 中线导线专用的接线端应用字母 N 表示。用作保护性导线连接的接地接线端应用符号表示。此类标记不得置于螺丝、或任何其他易于拆卸的部件上。注 1:“易于拆卸的部件”指在插座的正常安装或插头的组装过程中可拆卸的部件。注 2:不可拆线电气附件中的接线端无须标记。此类接线端的可通过以下方法识别:使用 IEC 60417-2 中的图形符号、或颜色和/或字母-数字系统标识;使用本身的物理尺寸或相对位置标识。霓虹灯或指示灯的引线
26、不视为本条所述的导线。8.6 作为插座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明装式安装盒的 IP 代码如高于 IP20,则 IP 代码应标在相关罩壳的外面,以便其在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时容易辨别。8.7 IP 代码高于 IPX0 的暗装式和半暗装式的固定型插座,应通过其标志,或制造厂的产品目录,或使用说明书,给出其获得规定防护等级的位置或特殊措施(例如:安装盒,安装面的类型,插头,等等)。是否合格,通过检验检查。8.8 标记应经久耐用,清晰可辨。经检验和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使用蘸有水的布擦拭标记 15s 后,再用蘸有汽油的布擦拭 15 秒。注 1:印、模制、压或雕刻的标记无须进行试验。注 2:推荐使用的汽油为溶剂
27、己烷,其芳族含量体积最大为 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29,初沸点为 55,干点约为 69,比重为 0.68g/cm3。9 尺寸检查尺寸检查 9.1 电气附件和明装式安装盒应符合有关标准(如有)要求。应确保插入固定式或移动式的插头符合相关标准。经以下检查是否合格。先将插头插入插座并拔除各 10 次。插头符合相关标准,且插头插销的尺寸为最大尺寸。插头尺寸通过测量和/或量规进行检查。如无其它规定,量规的制造公差应如表 2 所示。设计量规时应使用标准中的最不利尺寸。注: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中心之间的距离)可能要求检查最大和最小尺寸。表 2量规的公差 检查下列项目用的量规 量规的公差(mm)插销的直径
28、或插销的厚度 0-0.01 与插销直径和与接触表面之间的距离相应的插孔的尺寸+0.01 0 插销的长度和宽度 0-0.1 插销的间距 0 +0.02(视情况而定)-0.02 或 0 插合面到插套初触点的距离(对插座)0 +0.05(视情况而定)-0.05 或 0 导入元件 0.03 9.2 在一给定的系统内,插头不可能与以下部件契合:与高电压额定或低电流额定的插座契合;插头应不可能与带电极数不同的插座插合:专门制造允许与极数较少的插头插合的插座除外,但不得有任何危险(例如不得使带电极与接地触头之间出现连接或接地电路断路等)。如果插头是用于 I 类设备的插头,则不可能将插头与带接地插套的插座契合
29、0 类或 I 类设备用的插头不可能插入专为插合 II 类设备的插头而设计的插座。经检验和使用符合表 2 规定的生产公差的量规进行手动试验检查是否合格。如有怀疑,通过使用适当的量规对额定电流不超过 16A 的电气附件施加 150N 的力 1分钟检查插入的不可能性,对其他附件施加 250N 的力来检查。使用弹性或热塑材料的地方会影响试验的结果,应将电气附件和量规置于 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注:对于刚性材料的电气附件,如热固性树脂、陶瓷材料等,只要符合有关插头插座类型、基本参数标准规定就一定能符合此项要求。9.3 尺寸可能与标准活页规定的不同,但这些不同的尺寸必须在技术上有先进性,不会影响符
30、合标准活页要求的电气附件的功能和安全,特别是要符合可互换性与不可互换性。此外,这些尺寸不同的电气附件还必须符合本标准的其他的适用要求。10 防电击保护防电击保护 注:出于本条款的目的,漆、瓷釉和绝缘涂层不认为是绝缘材料。10.1 插座应设计并构造成:当插座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和接线后,即使拆除无须工具即可拆除的部件后,其带电零件应不可触及。当插头与插座部分或完全契合时,插头的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注:以下国家的此项要求并不包括插头部分插合的情况:瑞士,加拿大,丹麦,日本,美国。经检验以及如有必要,经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样品按正常使用安装,并接上表 3 规定的最小横截面积的导线试验,然后接上表 3
31、 规定的最大横截面积的导线进行试验。将标准试验指(IEC 61032 的试验指 B)施加在到任何可能的位置,使用电压为 40V50V 的电子指示器显示试验指与相关部件的接触情况。对于插头,在插头部分或完全与插座契合时施加试验指。对于使用弹性或热塑性而可能影响要求的电气附件,应在 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附加试验。电气附件应达到此温度。附加试验期间,电气附件应经受 75N 的力 1 分钟。此力通过直而无节的试验指(IEC 61032 试验指 11)的末端施加得到。将带有上述电子指示器的试验指施加在绝缘材料变形会损坏电气附件的安全的所有位置上,但不施加在薄片或类似物上。当施加在薄壁敲落孔上时,此力大
32、小为 10N。试验期间,电气附件与其相关的安装部件不使有关标准规定的、用以确保安全的样品尺寸过度变形,且带电零件不可触及。然后,将插头或移动式插座的每个样品如图 8 所示,用 150N 的力压在两扁平表面之间5 分钟。样品从试验装置拆卸后 15 分钟进行检查,不应使有关标准规定的、用以确保安全的样品尺寸过度变形。10.2 当电气附件按正常使用要求接线和安装后,除与带电零件隔开的、用以固定插座底座和盖或盖板的小螺钉外,可触及部件应由绝缘材料制成。但固定式插座的盖或盖板、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可触及部件如满足 10.2.1 和 10.2.0 的要求时可由金属材料制成。10.2.1 金属盖或盖板要用固定
33、到盖或盖板或电气附件本体上的绝缘衬垫或绝缘挡板形成的附加绝缘来保护。这些绝缘衬垫或绝缘挡板应非永久损害不可拆除的方式可靠固定;或者自由在正确位置上才能更换,如过缺少它们,电气附件便不能使用或明显存在缺陷。同时,设计应确保即使导线从接线端中脱出,也不会有以外接触的危险,例如,固定螺钉而引起的带电部件与金属盖或盖板之间意外接触的危险。此外,应采取措施以防止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降至表 23 所示值以下。对于单极插入的情况,应符合 10.3 的要求。经检验检查是否合格。绝缘衬垫或绝缘挡板应符合条款 17 和条款 27 的试验。10.2.2 在固定盖或盖板期间,金属盖或盖板能自动地与地进行低阻抗连接。当插
34、头完全插入时,插头的带电插销与插座接地金属盖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空气间隙应分别符合表 23 的第 2 项和第 7 项;另外,如为单极插入,应符合 10.3 的要求。注 1:允许使用固定螺丝或其他装置。注 2:在以下国家不允许此种选择:芬兰,丹麦(仅指 IPX0 设备),挪威,芬兰,瑞典(仅指移动式电气附件)。经检验和 11.5 的试验检查是否合格。10.3 当插头的任何其它插销可触及时,插头插销和插座的带电插套之间不可接触。是否合格,通过手动试验并用标准活页中最不利尺寸的量规来检查;量规的公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对带热塑性材料罩壳或主体的电气附件,将电气附件和量规置于 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
35、对于带橡胶或 PVC 罩壳或主体的插座,使用量规施加 75N 的力 1 分钟。对于带金属盖或盖板的固定式插座,当其他插销与金属盖或盖板接触时,插销和插套之间的电气间隙至少为 2mm。注 1:至少使用以下装置之一以防止单极插入:足够大的盖或盖板;其他装置(例如:保护门)。注 2:在以下国家不允许单靠保护门来防止单极插入: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德国,ES,芬兰,荷兰,葡萄牙,英国,美国。10.4 插头的外部零件应由绝缘材料制成,但装配螺钉之类、载流插销和接地插销、接地皮带和插销周围的金属环以及符合 10.2 要求的可触及性金属部件除外。如果插销周围有环,环的总尺寸不得超过 8mm,而且环
36、应与插销同心。经检验检查是否合格。10.5 在插头仍未契合时,带保护门的插座应构造成其带电部件不可被图 9 和图 10 的量规触及。量规应施加在相应插套的输入孔且不应触及带电部件。为确保此保护等级,插座应构造成在插头拔出时,带电插套应能被自动遮蔽。用以遮蔽带电插套的机构应不能轻易的被插头以外的任何东西操作,而且也不能依靠容易丢失的部件来实现此目的。使用电压为 40V50V(包括上限)的电子指示器显示与相关部件的连接情况。是否合格,通过检验检查,并且在插头完全拔出状态下的插座,用上述的量规按以下方法来检查:符合图 9 的量规施以 20N 的力,通过进入孔与带电触头接触。量规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与保
37、护门碰触三次,每次大约停留 5 秒。每次接触时,量规不应旋转并且应保持 20N 的力。当把量规从一个位置移动到下一位置时,应撤消施加在量规上的力并且量规不应拔出。用图 10 所示的钢制探针,施加 1N 的力,独立的碰触保护门三次,每次 5 秒,每次碰触后拔出探针。对带热塑性材料外壳或本体的插座,试验应在(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而且插座和探针均须处于这一温度。10.6 10.6 插座的接地插套应设计成:不会应插头的插入而出现危机安全的变形。经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将插座放置在使插套处于垂直的位置上。将与插座类型配套的试验插头用 150N 的里插入插座中并保持 1 分钟。试验后,插座应符合条款
38、 9 的要求。10.7 10.7 带加强保护的的插座应构造成:在正常使用和安装时,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经检验、以及在插头未插入的情况下,使用图 10 中直径 1mm 的试验丝在最不利条件下施加 1N 的力于所有可触及表面检查是否合格。对带热塑性材料外壳或本体的插座,试验应在(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而且插座和探针均须处于这一温度。试验期间,量规应不可触及带电部件。应使用 10.1 所述的电子指示器。11 接地措施接地措施 11.1 带接地触头的电气附件应构造成当插头插入时,接地插销应先与接地插套连接,然后载流插销才带电。当拔出插头时,载流插销应在接地插销断开之前断开。经生产商的图纸检验(考虑
39、到公差的影响)以及使用这些图纸检查样品是否合格。注:只要符合标准活页的要求,就一定能符合本项的要求。11.2 可拆线电气附件的接地接线端应符合条款 12 中相应的要求。其尺寸应如相应电源导线的接线端相同。固定式插座应有附加外部接线端。此接地接线端能容纳至少 6mm2的导线。固定式插座的接地接线端应固定在底座上或固定在一个牢固在底座的部件上。固定式插座的接地插套应固定在底座或盖上,但是,如果固定在盖上,接地插套应才盖子处于正常位置时,能自动地、可靠地连接到接地接线端上。触点应镀银,或应具有不低于镀银的防腐蚀和耐磨损能力。在正常使用中的可能出现的所有条件下,包括盖子固定螺钉的松脱和盖子的粗心安装等
40、情况,均应确保符合这种接地要求。除了上述连接外,接地电路的各个部分应成为一整体,或者用铆钉、熔焊等方法可靠地连接在一起。注 1:关于对固定到盖子撒谎能够的接地插套和接地接线端之间的连接的要求,采用实心插销和弹性插套即可满足。注 2:出于本分条款要求的目的,螺钉不视为触头的部件。注 3:考虑接地电路各部分之间连接的可靠性时,应考虑可能的腐蚀影响。11.3 带接地插套的固定式插座的可触及金属部件,绝缘失效时可能导电,应永久地、牢靠地与接地接线端相连。注 1:此要求不适用于 10.1 中提及的金属盖板。注 2:出于本要求的目的,用以固定底座、盖或盖板的、与带电部件隔离的小螺钉和类似物,不视为绝缘失效
41、时会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部件。注 3:本要求指,对装有金属罩壳且罩壳上有外部接地接线端的固定式插座,此接线端必须和固定在底座的接线端互联。11.4 IP 代码高于 IPX0、带绝缘材料外壳的、具有多于一个电缆入口的插座,应提供一内置的,固定的接地接线端或者足够的空间给一个移动式接线端(允许一根进线和一根出线的连接,来保证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插座的接地端子本身在设计上能做到可以将接地进线和接地出线连接一起的除外)。移动式接线端不需符合条款 12 的要求。是否符合 11.2 到 11.4 的要求,通过检验和条款 12 的试验检查。使用生产商指定的接线端,进行一次试验连接,确保移动式接线端有足够的空间。1
42、1.5 接地接线端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应进行低阻抗连接。经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在接地接线端和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轮流通过不超过 12V 空载电压的交流电源的 1.5 倍的额定电流或 25A,两者中取较大值。测出接地接线端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降,并按电流与此压降计算电阻。无论如何,电阻不得大于 0.05 欧姆。注:注意测量探头端部和被测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得影响试验结果。11.6 对符合 7.2.5b)条的固定式插座,在连接设备要求有抗电子干扰的电路中,接地插套及其接线端应与任一金属安装零件或其它裸露的导电零件(可能在安装中与保护性接地回路连接)电气断开。经检验检查是否合格。12 接
43、线端和接线头接线端和接线头 12.1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在接线端上进行的所有试验应在条款 16的试验后进行,12.3.11 和12.3.12 的试验除外。12.1.1 可拆线固定式插座应带有螺纹夹紧型接线端或无螺纹接线端。可拆线插头和可拆线的移动式插座应带有螺纹夹紧型接线端。如使用预锡焊的软线,应注意在螺纹型接线端里,预锡焊区应处于按正常使用连接时的夹紧区外侧。接线端中夹紧导线用的部件不得用于固定其它任何部件,尽管此部件可将接线端保持在正常位置或防止接线端转动。12.1.2 不可拆线电气附件应通过锡焊、熔焊、压接或等效方法进行永久性连接,不得使用螺钉接线端或快速连接接线端。不允许压接预锡焊的软
44、导线,但焊接区在夹紧区外侧者除外。12.1.3 经检验和 12.3 或 12.2 中合适的试验检查是否合格。12.2 连接外部铜导线的螺纹夹紧型接线端 12.2.1 电气附件应具有可以正确连接表 3 所示的标称横截面积的铜导线的接线端。表 3 额定电流与铜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关系 电气附件的 电流和类别 硬(单心或绞合线)铜导线c)软铜导线 标称横截面积(mm2)最粗导线的直径(mm)标称横截面积(mm2)最粗导线的直径(mm)6A 0.751.5 1.73 10A 2P 和 2P+(固定式电气附件)12.5a)2.13 10A 2P 和 2P+(移动式电气附件)0.751.5 1.73 16
45、A 2P 和 2P+(固定式插座)1.522.5b)2.13 16A 2P 和 2P+(移动式插座)0.751.5 1.73 16A 非 2P 和 非 2P+(固定式电气附件)1.54 2.72 16A 非 2P 和 非 2P+(移动式电气附件)12.5 2.21 32A(固定式电气附件)2.510 4.32 32A(移动式电气附件)2.56 3.83 a)该接线端应能接两根直径为 1.5mm 的标称面积为 1.5mm2的导线。b)有些国家要求回路能接 3 根 2.5mm2或 2 根 4mm2的导线。c)允许使用软导线。导线所占空间至少为图 2、3、4 或 5 中规定的值。是否合格,通过检验、
46、测量以及安装规定的最小和最大标称横截面积检查是否合格。12.2.2 螺纹夹紧型接线端应可以连接未经特殊处理的导线。经检验检查是否合格。注:术语“特殊处理”,包括导线线丝的锡焊、电缆焊片的使用、孔眼的制作等,但不包括导线插入接线端前的整形和对软导线的绞扭。12.2.3 螺纹夹紧型接线端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用以夹紧导线的螺钉和螺母应为米制ISO螺纹,或螺纹在螺距和机械强度上与之相当。螺钉不得用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如锌或铝)制成。经检验和 12.2.6 和 12.2.8 的试验检查是否合格。注:SI、BA 和 UN 螺纹认为在螺距和机械强度上与 ISO 螺纹相当。12.2.4 带螺纹夹紧装置的接线
47、端应能耐腐蚀。主体由 26.5 规定的铜或铜合金来制造的接线端视为符合本要求。12.2.5 带螺纹夹紧装置的接线端应设计和构造成夹紧导线时不会过度损伤导线。经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接线端一股脑放置在图 11 中的试验装置内,并按表 3 接上刚性(实心或绞接)和/或软导线,先接上横截面积最小的导线,再接上横截面积最大的导线。使用表 6 规定的力矩拧紧夹紧螺钉或螺母。如不存在刚性绞接导线,则试验仅需用刚性实心导线进行。此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做下一步试验了。试验导线的长度应比表 9 规定的 H 值长 75mm。将导线端部插入平板中的相应套管内,平板定位在试验设备下 H 处。套管孔直径和 H值如表 9
48、所示。套管应位于水平面内,使其中心线能作一个直径为 75mmd 并与处于水平面内的夹紧装置的中心同心。然后,使平板以(102)r/min 的速率旋转。夹紧装置口与套管上表面之间的距离为表 9 的 H 值15mm。为防止导线缠绕、绞拧或旋转,套管可施加润滑油。将表 9 规定的重物挂在导线的端部,试验应持续约 15 分钟。试验期间,单心导线和绞接导线的任何线丝均不得脱出接线端或在接线端处断开。导线不得损伤到无法再次使用。如试验已用刚性绞接导线进行,则如有刚性实心导线,则使用应使用刚性实心导线重新进行。12.2.6 带螺纹夹紧的接线端应设计成导线在金属表面之间夹紧。经检验和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对固
49、定式插座将接线端接上表 3 规定的最小和最大横截面积的刚性实心或绞接导线,对插头和移动式插座则接上表 3 规定的最小和最大横截面积的软线。用表 6 相应栏中规定力矩值的 2/3 拧紧接线端螺丝。如果螺钉有带槽的六角螺钉头,所施加的力矩为表 6 中 3 栏所示力矩的 2/3。然后,沿每根导线的轴向施加表 4 规定的拉力 1min,但不得使用爆发力。表 4 螺纹型接线端拉力试验值 接线端能连接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 mm2 拉力 N 0.751.5(包括上限)40 1.52.5(包括上限)50 2.54(包括上限)50 46(包括上限)60 610(包括上限)80 如果夹紧件夹紧两根或三根导线,则应依
50、次向每根导线施加相应的拉力。试验期间,导线不得在接线端内有明显的移动。12.2.7 螺纹夹紧接线端一股脑设计或放置成在拧紧夹紧螺钉或螺母时,刚性实心导线或绞接导线的任意一线丝不得脱出。经以下试验检查是否合格。接线端接上表 3 中规定的带最大横截面积的导线。固定式插座的接线端接上刚性实心导线和刚性绞接导线进行检查。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接线端接上软导线进行检查。用于连接两根或三根导线的接线端,应接上允许数目的导线进行检查。接线端所接导线的成分如表 5 所示。表 5 导线成分 标称横截面积 mm2 线丝数目和导线的标称直径 nmm 软导线 刚性实心导线 刚性绞接导线 0.75 240.20-1.0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