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管理制度青海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第 1 页益娄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为贯彻总公司的各项技术政策,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推进我项目部技术进步,使技术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第一条:1. 要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生产。2.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各种标准和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条:1. 技术文件均要分项立卷,分类编制,并设专职资料管理员。2. 工程技术部负责向设计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并向工区
2、发放,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3. 图纸、文件复印后要进行审核,保证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4. 对所有文件要采取收发记录、签收的方法进行控制,为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编制竣工文件,竣工决算和施工技术总结提供重要依据。5. 工程根据过程控制的要求,按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设计、项目质量计划等资料。6. 工程竣工后要整理各种资料,分别按留用、归档、上交、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理。第三条:1. 实行技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各级技术人员要在技术工作上接受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并执行有关规定。2. 为进一步搞好技术管理,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工程实际,逐步开展技术承
3、包。第四条:在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整理,上报设计单位协商解决。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1. 开工前项目部要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工区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组进行会审,对方案进行优化。3. 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实施。第六条:技术交底制度1. 工程技术部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交底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均要详细记入工程档案。2.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逐级技术交底,没有技
4、术交底严禁施工,工程部负责对工区的技术交底 ,工区技术人员负责对作业层的技术交底。3. 图纸交底时,要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设计关键等内容,以便认真按图纸施工。4.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时,要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交底,以便掌握工程的特点、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程进度安排以及完成任务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5. 设计变更交底:设计变更发生后工程部要负责向工区进行书面交底。6.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标准、新材料、新工艺的特殊要求等。所有工程项目要有技术人员逐级进行交底。接受技术交底后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讨论,弄清问题,明确作业标
5、准。7. 计划外工程要进行技术交底,所发生的工程量的确认,要填写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技术部及时予以确认并报主管领导审批。8. 每一单项工程均要有作业指导书,搬运及贮存作业要有技术交底。第七条:技术复核1. 技术交底不论是文字或图表,均要坚持复核制度,防止出差错。2. 所有测量记录及计算结果,复核无误后,才能交付使用。3. 对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须经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复核后,方可组织实施。4. 对复制的技术文件等要进行复核。第八条:变更设计1. 施工中需变更的工程项目,工程部要填写变更设计签认单,经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变更设计档案,半年汇总一次报公司施工技术科。2. 因变更设计原因引
6、起现场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工区要及时填写工程联系单报工程部签认。第九条:材料、构件检验对施工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要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对新材料、新结构构件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第十条:现场平面管理施工现场的平面管理,要以施工总平面规划为依据,根据工程特点统一进行平面管理,合理布置各专业施工队伍和有关大、小型临时设施,保证现场交通道路、水、电、排水系统畅通和文明施工。第十一条:工程验收:1.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要经工区质检员检查合格,填写检查证,经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办理签证。2. 分项工程验收:所有分项工程须经工区、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报请监
7、理工程师检查,并办理签证。3. 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最后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第十二条:技术档案制度:1. 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建立各级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彻整个施工过程,竣工后及时移交。2. 凡列入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内容真实,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3. 必须严格管理工程技术档案,不得遗失损坏,如有人员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4. 工程项目竣工后,执行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竣工后三个月内,项目部必须将验收证书,竣工资料和各种质量记录交公司工程技
8、术部。第十三条:施工总结、工法编写:项目部总工程师安排专人每年六月二十日和十一月三十日前,编写半年科技总结和年度科技总结并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对技术新、工艺先进的施工项目组织编写施工工法。第十四条:接桩复测开工前项目部要会同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桩手续,并进行全线复测。复测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方式进行,必要时,公司工程技术部参与接桩复测工作。第十五条:项目部及时将复测成果交设计、监理单位确认,有疑问时协商解决。无误后,要向工区移交桩及水准点并办理交接手续。第十六条:项目部负责墩台中心定位、中线控制及全线贯通测量,工区测量人员根据测量规则进行施工测量。第十
9、七条:1. 项目部必须记录各项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签署完善并复核,未经复核的资料不得使用。2.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必须现场记录清楚,不得凭记忆补记。测量记录本注明观测者,日期及使用的仪器。3. 施工中对测量控制桩要加强保护,发现损坏丢失要及时按原精度补测。4. 测量仪器的购置与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竣工测量工程完工之后项目工程技术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线测量。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第十九条:项目部试验室在公司检测中心领导下,检查督促工区试验人员对样品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试验工作程序及要求参照公司试验工作质量管理手册。第二十条:工区试验员、材料员送样时要填写物资送检委托
10、书,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第二十一条:项目部试验人员要及时填写试验原始记录,及时向委托人发出试验报告,委托人在确认样品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或进行下道工序。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工程试验工作,建立健全试验机构,配足必须的人员、房屋及设备。试验仪器的购置与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检测、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制发的岗位合格证,无证人员禁止正式上机操作。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及工区工程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施工生产,针对生产关键问题大胆积极革新,制定计划和提出课题。同时在生产中进行小改小革。第二十五条:对技术革新工作,各级主管领导要给予大力支持,凡通过试验、鉴定证明为行之有效的
11、新技术,主管领导要主动组织推广应用。对被证明有效的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要按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第二十六条:合理使用各级技术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工作要力求稳定。第二十七条:奖励1. 公司推荐参加总公司及以上科技工作会议交流材料者,每份发给奖金300元。2. 凡在技术开发等方面撰写的科技论文、施工技术总结,评为公司级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被评为公司级工法的奖励500元,同时向总公司推荐申报。3. 凡完成公司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开发或推广一项科技项目,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取得科技成果;被评为公司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
12、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同时向集团推荐申报。4. 以上项目如同时获得公司、总公司及以上奖,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励金额发放。5. 个人被评为公司级先进科技工作者,公司发给奖金1000元;被评为集团及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的,如总公司奖励金额低于公司奖励金额,则给予补偿。6. 有关改进施工生产工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试验和实际应用产生经济效益者;变更设计方案被建设单位采纳,对单位产生效益的由项目部给予有关人员产生效益5%的奖励。第二十八条:处罚本项目部上报科技论文、施工技术总结数量为集团一篇、公司两篇,未完成上述任务的,项目部将对项目总工及有关责任人各处以300元的罚款。第二十九条:本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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