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平安技术规定1 高处起重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地面或区域性的戒备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时,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平安上下的登高设备以及供作业人员平安带悬挂保险钩的平安设备。2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亲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展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回绝执行。3 悬空吊装的第一件或单独的梁体等预制构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4 在无法设置平安防护设备的特别情况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平安带,并扣好保险钩,或加设平安网。5 钢构造吊装,构件应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供临时作业的脚手架等高空平安设备,随
2、构件同时吊装就位;高空吊装其它大型预制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平安设备。6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和起重机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7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械,在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的指挥人员应通过对讲机进展通讯联络。8 起重机械的工作地基根底,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展加固处理。履带式起重机正常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deg;。起重机械应与基坑、沟渠保持平安间隔。9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在作业前,必须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时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
3、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必须先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展,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后进展调整。10 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平安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1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纳45deg;60deg;,且不得小于30deg;,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保护。12起吊重物严禁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假设遇突发缺点,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平安的地点,下降中严禁制动,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展维修;在忽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操纵器拨到零位,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13 起重作业应严格恪守十不吊“的规定。1 斜吊不吊。2 超载不吊。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 吊物边缘锐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 吊物上站人吊。7 埋入地下的构件不吊。8 平安装置失灵不吊。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