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 ,大小:16KB ,
资源ID:696936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9693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doc

1、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发布制度 为了及时向社会通报和公布农产质量量平安情况,客观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正确引导言论,维护消费者和农民正当权益,推进农业各产业健康开展,按照《农产质量量平安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按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平安法》、《农业部新闻发布制度》、《农业部农产质量量平安事件应急工作组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印发lt;国家严峻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 二、发布原那么 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发布应遵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握时机、及时主动,精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

2、程序、注重效果“的原那么,有利于加强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有利于正确引导言论和市场消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和农民的正当权益,有利于推进农业各产业健康开展。 三、发布内容 (一)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工作信息。农业部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质量量平安例行监测、监视抽查、专项监测等农产质量量平安方面的信息。必要时,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预警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部门公布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质量量平安监测、监视抽查信息。 (二)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农产质量量平安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严峻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农业部

3、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事件工作组工作方案》要求,按程序及时报告、处置和发布。 (三)发布农产品科学平安消费信息。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怀的热点征询题,组织专家及各有关方面,开展科学宣传报道,普及农产质量量平安根本知识,正确引导科学消费。对可能阻碍农产品正常消费销售秩序的不实信息,缺乏科学按照的报道,要及时予以澄清,正确引导社会言论。 四、发布方式 (一)定期发布。农业部分别在2、4、9和12月份,通过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农业节目等媒体对外发布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工作信息。同时,在中央主要媒体上择要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

4、部门公布本辖区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工作信息。详细发布时间和方式自行确定。 (二)应急事件发布。发生农产质量量平安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事发地省级农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事件的预防、操纵和处理措施。必要时可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通报有关情况,或安排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精确、权威信息。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平安和农业产业开展的重要信息,发布前要通过专家论证。 (三)加强农产品科学平安消费信息发布工作。不定期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培训或在报刊上开拓专题、专栏,进展农产质量量平安科普知识宣传。同时,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提高农产质量量平安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加强与消费

5、者沟通,不断提高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工作的公信力。 五、发布程序 (一)农业部定期或不定期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发布程序。需要统一对外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组织有关司局统一对外发布。其他信息由各司局按照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确定发布内容、方式和时间,经会签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办公厅,报部领导审签后,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发布。 (二)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事件信息发布程序。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事件发生后,按照农业部应急工作方案,各地农业行政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告农业部应急工作组,启动应急程序,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司局向应急组组长、副组长及分管部门领导提供事件发生的有关情况和处置建

6、议。由农业部应急工作组宣传信息组拟定新闻通稿等材料,会签办公厅,经部领导审签后,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发布。 事发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地点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事件工作方案,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发布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实在加强领导,按照统一指挥,各负其责,信息精确,反响快速“的工作要求,履行好农业部门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发布这一重要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治理机制,完善治理制度,快反响、快节拍、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农业部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信息搜集和处置等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加强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的搜集、评价

7、处置和发布等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要多渠道、多方位搜集信息,全面掌握农产质量量平安工作动态。各地发布的农产质量量平安例行监测、监视抽查等监管工作信息,要定期报送农业部;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事件信息,按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农业部;其它重要农产质量量平安信息,也应随时报送农业部。 (三)健全专家征询队伍。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质检队伍的作用,健全专家征询队伍,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科学评价、解读相关科学消费知识等工作。 (四)正确引导社会言论。在积极主动、客观科学宣传农产质量量平安情况的同时,关于一些负面信息或不实报道,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精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言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消除新闻炒作造成的负面阻碍。 (五)公布举报。农业部受理举报:010-62122266转4047,62131998(已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对外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部门信息发布程序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方案自2007年4月27日起试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