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水域巡查值班制度
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防溺水平安工作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平安责任制,加强防溺水平安巡查工作,促进我校防溺水平安工作有条不紊地施行,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巡查包括节假日值班巡查、学校上课期间的中午、下午放学以后的时间段,巡查重点是暑假期间。
2.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如觉察学生下水或在水边游玩逗留,应及时制止,劝其回家,并将学生所在年级、姓名记录下来报学校处理。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4.正常上课期间,当天值班巡查的老师是学校当日溺水平安治理直截了当责任人。
5.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老师,要在几个重要时间段内不连续地对所包靠的水域进展巡查,不同意脱岗,或私自找人代班,由于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6.值班巡查人员如有特别情况请假,须报请校长批准,另作安排。如私自调班或脱岗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7.值班巡查人员要严格恪守学校的值班巡查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忠于职守,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否那么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学校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