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副矿长平安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1、消费副矿长是分管范围内平安质量标准化相关专业的第一责任人。 2、协助组长(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平安质量方针和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平安质量标准化的指标、规定。负责全矿井的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 3、协助矿长召开平安质量标准化会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平安质量标准化指标。 4、组织全井性的平安质量标准化大检查,严格执行矿山平安法和煤矿平安规程,催促各区队、部室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施工现场检查评估,检查四不消费“原那么。 5、严格平安质量达标巡回检查、评定、验收、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到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6、对严峻平安质量标准化工程或工程进展检查落实,负责各区队、部室平安质量指标的考核,及时奖惩兑现。 7、经常深化井下、现场,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平安质量检查工作,掌握矿井平安质量标准化的隐患和全井平安质量标准化动态,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8、认真履行平安质量标准化值班职责,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平安质量检查工作。 9、负责组织、领导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平安质量大检查 。 10、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惹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