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物平安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平安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平安认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平安知识和技术,防止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平安培训、考核打算,报生物平安领导小组批准后施行。 2、培训内容:生物平安相关法律、法规、方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平安手册、生物平安治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平安风险评估、生物平安操作标准、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搜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
2、室治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平安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根底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平安培训。 5、培训应该由获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平安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展。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展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平安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平安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打算提供按照。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展生物平安相关知识、生物平安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平安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按照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平安风险进展必要的生物平安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展,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平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平安手册进展修正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材料治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