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运营奖罚制度
1、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应恪守《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方法》和本制度。
2、废弃危险化学品由车间级以上单位进展处置,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需处置时,应由危险化学品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搬运过程中采取的平安防护措施,由平安科、武保科审批。
3、处置少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由车间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平安培训合格后的班长、岗位人员进展,车间平安员现场监护,处理方法应严格按照以下方法进展:
粗苯: 用无火花工具尽可能将溢漏液搜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可用不燃性分散剂
2、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工业萘: 防止扬尘,使用无火花工具搜集于单调、干净、有盖的容器中,运至空阔处引爆;或在保证平安情况下,就地燃烧。
煤焦油:用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用无火花工具搜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粗酚: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搜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粗蒽:防止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废物处理场所。
洗油:用砂土吸收,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煤焦沥青:扫起回收处理。
硫酸:用碱性物质中和或用水大量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火碱:用酸性物质中和稀释或用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化验室使用物品少量废弃处置方法,参见平安周知卡。
4、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车间应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运输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