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坝平安检查制度
一、治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坝体检查的治理工作,通常由尾矿工进展坝体检查,必要时平安科指定专人进展检查。
2、安委会应对执行坝体检查的人员进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
二、坝体检查
1、坝体检查由尾矿工每月进展一次检查,检查中认真填写坝体检查表。
2、坝体检查表的内容不少于以下要求:
(1)坝的外坡坡比;
(2)坝面保护设备;
(3)坝体位移;
(4)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
(5)坝体滑坡情况;
(6)坝体浸润线的位置;
(7)坝体排渗设备、坝体渗漏情况。
三、坝体检查治理
1、所有的坝体检查均应保存记录并归档保存。
2、所有的坝体检查记录每季度应予汇总,并提交给平安科。平安科对每季坝体检查汇总报告的建议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对不符合项确定采取的纠正措施,并下发施行。
3、坝体检查人员对超过规定风险的异常,应立即报告平安科,平安科应对此采取相关对策并施行。
对严峻风险,平安科应及时呈报公司平安负责人,公司平安负责人按照风险承受才能确定处置措施或召开相关部门结合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处置方案并布置施行。
四、相关记录
《坝体平安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