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煤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消费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消费平安事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消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平安消费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犯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消费治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平安行为; 2、因其它要素在消费运营活动中存在消费设备、设备、作业环境、消费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平安消费规定;工作场所未到达平安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治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
2、严峻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觉察后可以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严峻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部分停产,并通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要素阻碍致使本队组(单位)本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那么: 1、属地负责原那么。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由隐患所属区队、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详细施行整改方案。安监部门催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展验收。 2、分级治理原那么。一般事故隐患,由区队、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严峻事故隐患,区队、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由分管矿长会同矿平安治理领
3、导小组开会讨论,制定合理的平安隐患整改方案及平安措施,组织整改人员进展学习,然后再由矿级领导组织落实整改工作。严峻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缘故;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那么。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工程、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那么。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矿井主要平安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
4、治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治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施行监控治理。 2.但凡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展技术鉴定、平安评估。制定打算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施行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平安整改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视治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平安检查活动,对检查中觉察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
5、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处理的严峻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处理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平安隐患的区队、班组,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视、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处理方案,直至隐患处理完毕。 8.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平安防备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戒备标志,临时停产、停掘或者停顿使用。 9.对及时排查严峻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区队、班组提出批判、给与处分,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区队、班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