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和电气设备平安治理制度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展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备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结实,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
2、起的消防平安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平安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备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恪守各项平安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别人员共同恪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武汉送子鸟中西医结合不孕症专科医院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