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 1、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平安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按照本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详细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详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任务情况; (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打算、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打算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平安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穿插施工部署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的时限为工程开工前20 天 2、工
2、程开工前,各工程工程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详细,在此根底上编制出针对性较强平安技术措施,对那些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进一步编制专项平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为平安消费打下坚实根底。 3、平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按照工程及特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的情况等综合要素进展全面考虑,编制出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平安施工组织设计。在平安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平安消费治理、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4、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平安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平安、打算、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展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特别的工程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进展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施行。 6、工地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催促落实平安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构成书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