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防火制度1、效劳人员熟悉住店客人的情况,要勤看、勤听、勤检查,擅长觉察存在的火灾隐患。留意饮酒过量和吸烟的客人,觉察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2、在日常清扫客房卫生时,要把烟灰缸内没有熄灭的烟头用水浸湿,然后再倒入垃圾内。不能将未熄的烟头直截了当倒入垃圾内。 3、客房内应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煤油炉、电熨斗等危险器具。如觉察客人使用,要立即阻止,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要及时清理本楼层和客人房间内的易燃物品,如不用的报刊、杂志、废纸、木箱等,以减少火患要素。 5、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吸尘器、打蜡机、洗地毯机等电器设备发生缺点时,不得私自处理,应通知工程部维修。 6、每日清扫卫生时留意检查房内的电器、电线和插头等。如有短路、漏电、超负荷用电、线头脱露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7、各楼层过道、楼梯、平安疏散通道不准放各种物品,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畅通无阻。 8、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客人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棒不得乱扔,入睡前或客人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房内电器开关,检查万无一失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