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工程平安消费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目的
为实在有效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平安消费职责,提高广大员工参与局平安治理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局平安治理的健康开展,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我局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施工和其他消费运营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三产业、设计、修造单位适用本方法。在我局承(分)包施工的局外劳务组织、局基地治理和局机关有关处室、按照本方法有关条款执行。对输出劳务的单位和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平安目的操纵
第三条? 各消费单位依
2、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规定,加强平安治理的自我约束。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及对社会造成一定阻碍的恶性事故,消灭严峻设备和其他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
第四条? 工程据实行平安消费目的治理。按照决策层、治理层、作业层各自的平安职责,逐级提出分解,一级向一级负责,严格考核,系统操纵,有序运转。
工程局局长向集团公司承担平安消费责任,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平安指标,局属各单位和行政正职向工程局负责,积极实现平安目的,施工处,分公司、车间、作业队的行政主要领导向本单位负责,保证平安消费指标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和职工。
第五条? 工程
3、局按照各消费单位或工程工程的投资规模、单元工程因有危险等,确定年度或施工阶段的平安文明考核指数,以“责任书”的方式,在局年度平安工作会议上,由局长与各消费单位、工程部行政正职签订。按照分层操纵的原那么,消费单位也要以适当方式逐级签订平安责任书,层层把关,构成纵向到底的系统操纵网络。
第六条? 考核期内,适用于全局平安考评的保证工程:
1、按全口径统计的各类事故操纵在指标以内,平安治理工作有序,施工(消费)现场文明标准;
2、无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年千人重伤率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年轻伤损害频率(12%);
3、车辆交通事故不超过5/百台?年(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经济损失缺乏30000元无人员伤亡事故);
4、机械电气设备事故不超过4起/百台?年(指修理费用一般设备500-1000元;关键设备1000-3000);
5、无严峻车辆、机电设备和火灾事故
6、无大面积的群体中毒事故;
7、当年无新增职业病患者
8、到达或根本到达《水电施工企业平安文明检查考评》标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