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区区长平安消费责任制一、区长是本工区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负全面治理责任。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平安消费方针、法律、法规,抓好煤矿三大规程“及平安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三、对本工区管辖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贯彻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制度、规定和措施。四、负责抓好掘进工作面的顶板治理、火工品治理及放炮治理工作。五、负责抓好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和所辖范围的文明消费。六、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机电、运输工作,加强机电、运输设备、设备的检查维护,杜绝电气失爆。七、负责抓好班前会和每周二的平安活动。八、参加每天的消费调度会、每周的消费总结会、平安质量检查汇报会和每月的平安办公会以及顶板治理、一通三防“等专业会,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进展落实兑现。九、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平安事故进展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备措施。十、配合安监职教办抓好员工平安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平安认识和自保互保才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十一、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