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区平安消费责任制度为加强平安消费体系建立,构建平安消费长效机制,提升平安消费治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下去,使各项工作人人责任明确,实现平安消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区长书记为单位平安消费责任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区平安消费和治理。 2、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和治理,是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第一责任人。 3、班队长负责本队的平安消费和治理,是现场平安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详细负责本队的平安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做好班前、班后、班中的平安巡查工作。 4、各队职工是本工种的平安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干好本工种工作,不出现各种违章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平安消费机构健全,人员
2、和装备的装备满足消费要求,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消费责任制健全,使平安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及时修正、完善机电设备治理制度,落实平安消费工作要做到五同时“,即平安与消费工作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干部下井做到三心,即首先要有责任心,其次要有耐心,再次要有细心。 6、以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积极开展平安消费活动。重点对井下各岗位工种进展平安技能培训和平安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宣传教育方式,不断营建浓重的平安消费气氛,提高矿区职工的平安思想认识,推进通风区的平安消费工作。 7、对平安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制定平安整治活动打算,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一通三防、通风设备平安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期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以确保各项平安责任制度的顺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