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团委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在矿党委的领导下,配合行政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平安消费的教育工作,发动和催促团员青年在平安消费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平安消费中的生力军作用。
(三)按照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平安消费竞赛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平安认识、平安技能,在消费一线上发挥突击队作用。
(四)建立青年平安监视岗,对基层各团支部青监岗的日常治理及活动进展考核和监视。
(五)负责搜集团员青年中三违“情况,搞好平安分析,反映或提出改良平安消费的建议。
(六)总结推行团员青年在平安消费中的典型经历、表彰在平安消费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