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厂气瓶接受平安监察制度
气瓶流淌性大,用户较杂,充装工作是气瓶使用平安的源头,也是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的重要之一。为此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平安监察部门的监视治理、平安监察及各项检查。
2、在接受检查时,相关人员应时守工作岗位,如实反映、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见证材料,不隐瞒回避。
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使用前应向市质监局特监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申请监视检验,竣工验收后进展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4、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5、每年及时向市质监局特监处书面报告充装情况、质量体系人员变更情况等。
6、对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中,必须立即制订整改打算,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施行,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对验收整改指令,必须以场面整改报告予以上报。
7、在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市质监局特监处办理申请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