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平安治理制度
1、加强对井下电气平安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爆治理小组和小型电器治理小组等,班组要有平安检查员。
2、严格把好入井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关、不符合使用的不得入井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电工操作规程》及有关电气治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违章处理缺点。
4、严格把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关,防爆功能应定期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
5、严格把好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定期检查和试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6、电气设备的绝缘功能应符合使用要求,绝缘电阻小于使用要求的电气设备,不得入井,不得接着使用。
7、对发生的电器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原那么,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防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