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科主管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人事、劳动组织治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第二条 负责草拟有关劳动人事治理方面的意见、措施和施行方案等,经研究同意后贯彻执行。负责做好基层领导班子的调查、考核、任免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治理工作。
第三条 负责做好公司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打算的提报及对外引进人才的招聘方案的拟定。
第四条 协助做好公司内部劳动力资源(市场)进展调研、开发和调配。
第五条 检查指导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平安治理制度,做好本身经管业务的平安防备工作,保证公物、材料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