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队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掘进队队长是本队的平安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队在巷道掘进过程中的平安消费治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平安消费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平安。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恪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第2条 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平安规程、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第3条 按照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第4条 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平安消费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第5条 按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平
2、安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征询题。第6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平安用品等。第8条 安排掘进班组施工往常,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第9条 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并按规定进展考核。第10条 及时组织平安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严峻征询题和隐患。第11条 参加平安消费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详细征询题提出主导意见。第12条 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第13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展平安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平安教育,组织好班组平安教育。第14条 组织好本队新工
3、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视执行。第15条 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视、治理。第16条 组织进展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实在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认识。第17条 要如实、及时汇报平安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备措施。第18条 组织落实好掘进工作面平安质量标准化和职业平安健康工作。第19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队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平安隐患,并组织治理。第20条 参与矿井职业平安健康监视相关工作。第21条 监视本单位各班组施工现场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平安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第22条 监视本单位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平安料想(提出平安防备措施)、菜单式交接班、井
4、下文明行为等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第23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第25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平安设备、设备、仪器和供风、供水、通讯等六大系统设备齐全完好,按矿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避灾演练,提高职工灾祸防备认识和避灾才能。第26条 发惹事故后,要保持平复,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汇报矿调度室和平安监察处,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当事故无法操纵时,要组织职工迅速平安撤离危险区域。二、责任追查第27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28条 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