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安信息报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平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幼儿园平安治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园领导对平安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一、严峻信息的界定1、校园损害事件。损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仍然校外,上学期间,仍然假期当中。3、财产丧失事件。丧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4、食品卫惹事件。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平安隐患的。6、教职工违犯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峻后果的。7、其他造成严峻后果的事件。二、学校觉察以上严峻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报教育局。三、觉察平安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育局。四、对严峻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