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操作平安治理制度一、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二、严格穿戴好劳务用品 三、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展例行检查、觉察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 四、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 五、检验制动力是否满足吊运要求,合格后方可吊运。 六、检查操作按扭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七、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八、操作中应做到稳、准、快、平安、合理“。 九、工作中遇到忽然停电,应将所有操纵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
2、人员紧急避让 十、严禁用手扶吊物或吊索,运转时要求吊物在前面,人在后面或侧面,保持一定平安间隔。 十一、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意进入行车区。 十二、操作人员进展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 十三、工作完毕,所有操纵器手柄应回零位,切断电源。 十四、严格恪守六不原那么“: 1、被吊物体不损坏、不变形; 2、起吊后物体不转动、不倾斜、不翻倒、不挪动; 十五、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作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到达报废标准或平安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